证监会不再干预IPO节奏


 

证监会不再采用行政手段干预IPO节奏

——让“买者自负”与“发行人自负”的双重约束机制各负其责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最近,随着二级市场的大跌,部分次新股“破发”,有人开始沿用过去“炒股”的老思路、老黄历、老经验,习惯性地大喊大叫:“证监会必须救股民!”或是“证监会必须暂停IPO!”当然,也有人用近乎哀求的语气说“新股发行为什么不能停一停呢?”很显然,这是不愿“长大”的撒娇,也是不愿承担责任的“讨价还价”。

  为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明确表态:“在去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实施后,新股发行就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运行。证监会主要把关上市公司递交IPO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并不会随便、刻意地去改变新股发行节奏。”

  关键时刻,证监会能够明确表态,实属难能可贵,它再次向我们证明:以“IPO定价市场化”与“IPO节奏市场化”为核心内容的市场化改革是动真格的,不是虚假的。中国股市20年大发展,20年能量累积,我们终于下定决心,勇敢地迈出了这一步,如果我们再倒退回去,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不允许的。

  在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后,投资者与发行人仍旧抱着老观念不肯放弃,他们心中仍旧存在着一种“幻觉”和侥幸:发行人说“只要股民敢于申购,我就敢发新股”;投资者则说“只要你敢发新股,我就敢于申购!”即便二级市场暴跌,他们仍旧十分迷信“新股不败”的神话,他们压根儿不肯相信什么“买者自负”,或是“发行人自负”。由此看来,发行人和投资者都不肯相信证监会这次是“玩真”的,也就是说,他们并不真正相信证监会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为此,发行人仍旧坚信“只要证监会不暂停IPO,我就敢发新股”;投资者则仍旧认为“申购新股是规避熊市风险的安全港湾”。由此可见,发行人并不相信新股发行会有失败的风险,同样,投资者也认为新股申购“罚不责众”,它不会只套我一人,总之,一句话:不进棺材不落泪!

  这不?在二级市场已经大跌10个交易之后,广联达、汉森制药、九九久、雅克科技四只新股登陆中小板发行,不曾想,它们的发行市盈率不跌反涨,大体介于50——70倍之间;更不可思议的是:投资者“配合默契”,他们以更高的热情、大肆抢购,结果导致这四只新股的申购中签率再创新低,中签率最低的一只竟低至0.37%,最高的中签率也只有0.67%!

  在本轮市场大跌前,中小板新股申购中签率一般介于0.7%——1%之间,本轮大跌后,中小板新股中签率却下降至0.7%以下,这再次证明了笔者上述几个观点的表述:其一,只要发行人敢发新股,投资者就敢睁着眼睛抢购新股;其二,只要投资者敢于睁着眼睛抢购新股,发行人就不相信“新股发行会失败”;其三,即便二级市场暴跌,投资者误认为一级市场仍是避风港湾。

  试想:当发行人敢于自担“发行失败”风险时,当投资者敢于“买者自负”时,证监会还有何资格动用行政手段粗暴干涉新股发行(包括定价和节奏)?

  不过,值得安慰的是:在二级市场已经大跌15个交易日之后,长信科技、康芝药业、荃银高科、银之杰四只创业板新股发行终于有了转折:它们的发行市盈率明显降至50——60倍,申购中签率也大体攀升至1%以上。看来投资者也不全是胆大妄为的投机者。

  今天,又有三只中小板新股上网发行,不过,它们的发行市盈率已悄悄地降至50倍以下,即便如此,相信投资者也会变得更加谨慎一些。如此看来,我们的投资者也还是很理性的,他们具有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的,他们并不像有些媒体所夸张的所谓“无知无畏”。

  我们相信:总有一天,“买者自负”与“发行人自负”一定会变成市场见证的活生生的现实。这样的一个市场状况,一定要经历一个完整的“牛熊交替周期”才能达成。假设2008年证监会不采用行政手段硬生生地“暂停IPO”,那么,当时不仅会有大量新股上市首日破发,而且一定会有新股发行的中签率高达50%甚至100%的记录发生,当然,可以预料的结果一定是:发行人自动暂缓发行或是暂停发行,投资者也会自动放弃新股申购,因为发行人与投资者都不是傻瓜!

  再回首,市场化改革后,今年二月不就有华泰证券创下了中签率14.44%的新记录吗?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有中签率50%甚至100%的个案发生,同样,也会有新股发行失败的个案发生,这是市场化过程中的必然与偶然。

  笔者观点重申:新股发行的市场化改革,就是要让一级市场“去行政化”,让投资者和发行人独立自主地掌握自己的决策和命运,淡化证监会对投资者和发行人“大包大揽”,让一级市场“回归”市场的本色和本性,让“买者自负”与“发行人自负”真正变成现实。

  然而,有人并不赞同新股发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他们消极地认为:要搞市场化,就应该搞彻头彻尾的市场化、一步到位的完全市场化,政府就应该撒手不管、完全放开,新股发行也不需要什么上市审核委员会把关,完全采用美国的注册制,发行人想发行就发行,想上市就上市。这叫什么?这当然是一种极端化情绪,一种消极态度,这不过又是小孩子耍赖而已!

  任何事情都不能走极端!市场化并不是主张无政府主义,更不是彻头彻尾的市场化,政府所要做的就是依法实施监督与管理。依法治市与严厉监管是市场化改革的物质基础与根本保证。

  请诸位不要动不动就将中国股市的一切问题归罪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股发行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国股市现存的其他一些问题:比方,资本市场投资渠道单一,股市规模狭小,尤其是创业板上市资源严重短缺,股指暴涨暴跌、个股齐涨齐跌,垃圾股死不退市,上市公司分红与再融资问题,法人治理与信息披露问题,内幕交易与股价操纵问题等,这些都不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能够“一改了之”的,我们必须要逐步推出配套改革措施,不断地治理与完善中国股市!

  最后提示:在IPO市场化的条件下,新股发行节奏是由发行人根据市场状况自主决定的,这叫“发行人自负”,发行人将自我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而证监会只能审核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而不再动用行政手段粗暴地干涉新股发行(包括定价和节奏)!这是一种文明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