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飙官”比“飙车”更值得警惕


  “飙官”比“飙车”更值得警惕

  本报主笔 刘长杰

  每隔几周,“富二代飙车”的新闻就会见诸报端,之后就是一顿热炒。最近的一次飙车案,发生在上个周末。5月15日下午,21岁的“富二代”小吴为了向女友炫耀车技,驾驶宝马轿车以202公里/小时的速度,刷新了大广高速公路湖北段的超速记录。在网站此条新闻的跟帖中,骂小吴“是个垃圾、希望其早日撞死”类的跟帖超过2万条,且这种意见占绝对多数。

  两年以来,富二代飙车案的数量迅速上升,有的飙车案甚至成为大众一时关注的焦点事件,比如去年的杭州胡斌飙车案。

  胡斌飙车案后,舆论曾就此掀起一轮讨论的热潮,除了讨伐富二代在飙车恶行中表现出来的骄纵、无知、狂妄以及对公共安全的漠视外,还将富二代个性中的无所畏惧(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什么规则、什么责任、什么敬畏,都视若无物)及其基本的道德缺失,称之为“中国最大的伤痛”。

  我们并不否认“富二代”在人格和道德上的缺失,有其个人的原因,也有其家庭教育和整个社会价值观的问题。但仅仅探讨“富二代”的问题是不够的,把所有问题都指向“富二代”也不尽客观。在“并非所有富二代都如此”的前提下,拿一部分人的作为来评价一个群体,有以偏概全、乱扣帽子的嫌疑。千万不能因为“富二代”的话题更容易激起社会的共鸣,从而遮蔽了对真问题的关注。我们认为,“富二代”与公共安全本质上是两个问题,并且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富二代”飙车撞死人和公交车司机飙车撞死人,本质上并无差别。

  飙车引发违法乃至犯罪,自有法律的惩处。胡斌飙车发生命案后被判入狱,而上文中的小吴则在被测速4分钟后,被交警拦住,处罚的结果是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与公众上纲上线、痛心疾首的责难语态不同,我们更倾向于“富二代的飙车行为主要源于荷尔蒙作用”这样的判断。除了为某种特殊的目的,比如专业赛车或赌博,纵观中外历史,飙车一族基本上都属于荷尔蒙异常过剩的“年轻的风”。

  而盘点“那些飙车的年轻人”,你会发现,荣毅仁、荣智健父子也身在其中。这或许能够从一个侧面说明,富二代飙车并非多么可怕。只要教育和引导得当,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把过剩的精力转移到自己热爱的事业中去的。

  与“富二代飙车”的新闻相呼应的则是“官二代飙官”。这两年,“官二代飙官”呈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大有成为新的官场潜规则的苗头。最近的一件疑似飙官案也发生在上周,海南三亚社保局局长之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99分的成绩高调入围三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综合岗位,事后记者再调查发现,入围考生前三名均为琼海市和文昌市社保局局长的子女。

  早在2005年,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毕业生就业”课题组调查中就发现,父母的社会地位越高,拥有的权力越大,社会关系越多,动员和利用这些资源为其子女求学和就业服务的能力越强,这种“代际传递效益”在中国很明显。

  我国是一个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资本主义并没有在中国得到充分发展,因此统一思想、重新认识反对封建主义的遗毒,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颇为重要。对此,小平同志曾明确指出:“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

  然而,大量存在的、近乎世袭制度的、触目惊心的“官二代飙官”事实,不但破坏了公务员择优录用的公平竞争原则,还让我们于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再次开始面对封建主义的种种遗存——人身依附、官本位、以权谋私等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人本的思想仍然没有深入人心,群众和公仆的关系没有摆正,人治大于法治;对中国深层次改革的持续推进,对人的个性解放,尊重人权的意识还远远没有到位。

  如果说富二代飙车冲击的是社会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话,那么官二代飙官毁坏的可能是我们这个国家一贯以来一直孜孜以求的民主与法制的政治根基。因此,我们必须格外警惕官二代飙官的腐败之举,真正做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注:此为发表于20100518时代商报头版三经论坛评论的原文,发表时http://www.sdshang.com/MMM/P_Show.asp?ID=49651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