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平就没有和平(No justice,no peace)


  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危机:自杀的、杀人的、偷盗的、抢劫的、诈骗的、上访的,还有数不清的大规模群体事件。相信每一个生活在中国的人都能听到、看到。在我的记忆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紧张。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要么绝望,要么铤而走险。而一些身居高位的官员为了维护自己和小集团的利益,对社会危机视而不见,甚至粗暴对待民众,导致民怨沸腾。

  社会危机的根源来自制度的不公平。不可否认的是,现代社会已经无形中形成了两大利益集团:有钱有权的权贵阶层和无钱无权的草根阶层。两大集团在机会、收入和社会地位方面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权贵阶层住豪宅、乘豪车,请客吃饭有雅间、出行享贵宾待遇,一人可以拥有多个情侣,一天的收入大于草民一年的收入;草根阶层住陋室、坐公车(公共汽车),请客吃饭去大排挡,多人共享一个情侣,一年的收入抵不上权贵们一天的收入。如果仅仅如此,社会倒也安定。问题在于,权贵阶层和草根阶层互相不信任、不尊重,人格上不对等。权贵阶层常常依仗权势欺压、凌辱草根阶层。而草根阶层受到不公平对待又找不到表达诉求的机会,只能逆来顺受。当怨气积压到一定程度,就要燃烧,甚至爆炸。最近发生的系列校园惨案和拆迁纠纷,以及以前的杀警案都说明了这一点。这或许就是温总所说的社会不稳定的深层原因吧。解决这些问题,单靠思想政治工作和警察是无济于事的,需要改革不公平的社会制度。2007年在美国参加劳动节游行的时候,伯克利学生喊出的口号很有启发:“没有公平,就没有和平”(No justice, no peace)。到了重视制度公平的时候了!

  制度的公平首先表现为程序的公平。公平的程序需要通过民主的方式来确定。投票是民主的一种形式,也是表达民众诉求的渠道,同时也是对公民的尊重。一个和谐的社会离不开民众的积极参与。专制固然在一定时期有推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如韩国和新加坡),然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不民主或假民主就会阻碍经济的发展,甚至导致专制政权的解体(如俄罗斯和东欧)。

  其次,制度的公平体现为规则的公平。这些规则既包含正式的规则,如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包括非正式的规则,如道德规范和潜规则等。政府有责任消除长期以来在公民求学、就业、升迁、分配、消费等方面存在的有形和无形的歧视,如年龄、性别、职级、地域、户籍、种族等,给公民更多的机会和希望。为此,需要尽快制订一部《反歧视法》,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公民待遇,生活得更阳光一点。

  第三,制度的公平表现为执法和仲裁的公平。政府部门作为执法者是公民的希望所在;司法系统是制度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公民最后的希望。规则再好,如果没有人去执行,或者执行者徇私枉法,甚至贪赃枉法,也会成为摆设,甚至起反作用,加剧社会的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