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考验管理智慧


李代祥

备受关注的“城管”方面又有新闻发生。江西弋阳近来对占道经营进行拍卖,引起当地居民和竞拍者极大关注。当地一些居民反对占道经营。而竞拍者说尽管参拍之后难有赢利空间,但为生计只能参与竞拍。(据《人民日报》5月13日)

占道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难题,如何对待争议不断,而进行拍卖使占道经营者合法化的做法,近一两年来被全国不少地方采纳,大有成为惯例的趋势。一面是社会争议不断,一面是管理者我行我素,坚持把拍卖进行到底。无视民众呼声,本身就值得思量,考验着各地管理者的执政理念和管理智慧。 

城市需要管理,经营也需要管理。当前,占道经营现象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一是原来城市管理者预先设定的经营场所不够科学,没有经营效益,无法吸取经营者前往;二是经营场地有限,不能满足民众和经营者的共同需求,于是经营者适应市场的需求,在便民的地方出现占道经营。江西弋阳的情况,如报道中城管方面所言,是经营者众多,存在经营场地有限不能满足经营者需求的矛盾,那么,有关方面提出要帮助弱势群体,不妨从根本矛盾着手,想方设法增加经营场地,使更多经营者能够得到合法的经营场所。不从根本矛盾入手,拍卖在很大程度上难免只能实现管理收费的最大化,并不能解决经营者的需求难题,甚至加剧经营者的竞争矛盾,这恐怕也不符合“帮助弱势群体”的本意。

另一方面,以拍卖方式从经营者手中最大化地获取“管理费”,仍未从根本上解决经营者面对的占道经营性质的争议。以江西弋阳为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说:“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安,城建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摆摊设点,停放各种车辆。”城管是否有对公用道路和人行道进行拍卖的权力,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争论的焦点之一,而用“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作为占道收费更是成为笑柄,这无疑为其他主管部门可能出现的取谛“非法经营”留下隐患。当前,也许是笔者视野狭小,还未见各地有较为具体的文件来进行规范。

群众对于道路使用同样也有利益诉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占道经营拍卖地的周边群众,有便利出行的合理要求。占道经营可能带来影响出行的负面作用,诸如垃圾遍地、过道狭窄、经营时间过长嘈杂影响休息等,引起不少怨言。占道经营拍卖,虽然可以让经营者能够价高者得,而被管理者誉为公平,但无法抵消周边群众的怨言。这同样也是有关管理者需要直面的问题之一。

城市化是中国的发展方向。有关专家预计,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超过50%。因此,更多人进入城镇是必然的趋势。如何创造条件,为新进入者提供更多的谋生机会,同时又有效保障先进入者的基本生活、出行便利,使城镇不断朝着宜居、和谐的目标迈进,是各级管理者需要认真面对的难题。

眼目前看来,以下一些视角也许对缓解这一矛盾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一是加强调研,尽可能使经营设点更加科学有效,使有限的经营场所利用价值最大化。二是加强占道经营的疏导管理,尤其是周边群众关心的卫生、秩序、经营时间限制等作出更加细化的要求,使经营者尽可能有更多的地方经营,又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的影响。只要真正从群众的需求出发,为百姓着想,解决问题的办法总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