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78 家央企中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资产的仅有7家,房地产业务转让还没有形成态势,体量较小,退出进程缓慢。根据国资委要求在15个工作日制定具体退出方案后,按理说应该是78家央企分不同情况不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退出。但是,78家央企目前仅有7家退出,说明国资委退出方案是“形同虚设”,根本就没有把78家央企退出事情当回事,晃悠了老百姓。
为什么78家央企“退出门”一直“犹豫不决”,主要是78家央企“退出门”涉及到不同部门的利益,不仅关系的国有资产问题,还关系到银行和地方政府及开发商的利益,尤其是其中78家央企手中,除了已经开发的项目外,还有握有大量的土地储备和高地价高楼面价的“地王”。如果全部退出,究竟谁来接手的问题。另外,是政府收回再拿到市场上拍卖,还是由具有开发资格的央企和国企开发,并且原来的土地出让金和保证金是退回还是没收,还是收回为国有资产等系列问题都未得到一妥善的处理解决办法。
其次,央企的房地产业务转让有三种形式基本上对退出的具体规定没有可操作性。例如通过内部协议转让,由央企自行处置,由于涉及到利益问题,一般是很难达成协议,谁都不愿意把到手的土地和既得利润放弃。例如央企之间进行股权调整,但需要国资委批准。这个就更加的复杂,因为涉及到的利益方又增加一个国资委。例如凡是要进入公开市场处置的,产权市场将承担主要责任。
这个就是接手拿地的开发商承担不同的风险,增加了退项目谈判时间。说明前两种方式均为央企内部交易,对多数企业参考意义不大,而公开市场的房地产业务转让进展缓慢,主要是存在不稳定的风险因素。最后,78家央企根本就不愿意退出,所以在退出时,不会很配合相部门去执行或者是提供方便,主要还是利益问题。
另外,目前退出缓慢和国务院政策楼市调控有一定的关系,现在是政策调控期,楼市处于下行通道。不管是采取土地出让或者内部协议或股权调整方式,对接手者来说,主要是考虑到开发周期和政策对楼市的影响及房价处于下降现象,所以下一个接地者不会很快去接手。
其他房企根本就是无接地的条件,唯有“望地兴叹”,对他们来说非常的不公平。其次,会影响楼市稳定发展,由于78家央企退出,会形成土地垄断的局面,导致地价继续上涨,最后推高房价。再次,会影响到土地的市场供应和土地开发速度,最后影响到市场有效房源的供应。最后,78家央企退出难平抑房价,由于被少数企业垄断,极有可能导致土地空置的现象发生。
(注:文章内容和观点见2010年5月18日信息时报财经版)
78家央企全部退出,会是中国楼市一大地震。首先,对民企和其他国企来说,78家央企退出可以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土地储备。但是,央企的房地产业务转让的形式,完全限制了民企和其他国企接78家其中有土地或在销售或未开发或已开发的项目,唯一有希望的就是具有开发资格的央企。
78家央企“退出门”或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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