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案折射商业和社会环境新变化


黄光裕案折射商业和社会环境新变化 

      5月18日,在这个商业界认为吉利的“我要发”的日子,黄光裕却遭遇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为此,被媒体高度关注、沸沸扬扬的黄光裕案暂时告一段落! 

       黄光裕案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子。据传,在动与不动黄光裕的问题上,因为牵涉面太大,曾惊动国务院,并讨论了十分钟才最终怕板。黄光裕是中国典型的新富阶层的代表,黄光裕是年轻的企业家,而且是以白手起家,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完全在市场经济领域、在竞争最为充分的行业中崛起,并数度名列中国首富的新一代年轻企业家群体的代表,他的标志性符号非常明显。而且黄光裕为了构建其商业帝国,将行贿行为、公海赌博、内幕操纵等也发挥到极致,更将多位商务部、公安部、地方政府高管拉下马,试图形成他的商业帝国无坚不摧的保护伞。

       黄光裕案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在新的社会生态环境和商业环境下,企业家和创业者该如何经营自己的企业,如何与这个新的生态环境相融合,如何在法制化逐步完善,执法能力日趋强化的社会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如何承担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的问题。

      18日中午,凤凰卫视评论员何亮亮强调,黄光裕作为中国首富,没有承担起其社会责任,很少做慈善,即使在其家乡汕头,乡亲们对其亦多是诟病,因为并没有为家乡办多少事情。何同时亦提出,新富阶层和企业家应该多承担社会责任。

      其实,就此话题,可以进一步放大,黄光裕还具有这样的代表意义,即黄体现了国家规范化治理的决心:一方面是反腐败的决心,严查行贿与受贿行为,前有上海市委书记的落马,后有系列中央及地方高官的落马,此反过来存在反向对企业和企业家群体的行贿问题的追讨问题。另一方面,国家在加大打黑的力度,前有重庆的文强系的落马,最近中央综治委亦强,不少地方依然存在着黑恶势力,必须清扫。而现实情况是,黑恶势力往往与一部分企业家群体存在着瓜葛,同样黄光裕领导时代的国美亦不例外。第三,法制化社会的构建,执法力度的加大,也需要企业和企业家群体更多地以商业的思维、遵守规则的方式去经营企业。这是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的大的环境,与大环境违背,结果好不到哪里去。不能说在将来的社会不存在官商勾结的现象,但至少官商勾结已经不能左右太多格局而且必然将冒更大的法律和道德风险。第四,众所周知,整个社会上存在一个“仇富”心理,这与社会的两极分化、与为富不仁、与富者炫富密不可分。对于新富阶层和新富企业家,与老一代企业家相比,如何主动去尊崇现实的法律和规范,如何去积极承担更多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如何学会低调做人,也需要亟待弥补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