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姚明的女儿是美国籍,一些中国人感到失望,有一位姚粉丝说:“当看到姚明把女儿生在美国就意味着姚明的女儿加入了美国籍,我对中国篮球的一切希望都破灭了,我不禁失望的哭了……”
那么,姚明为什么要把女儿生在美国呢?我估计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姚明在自传《姚,在两个世界里的生活》一书中曾说过:“我想要5个孩子,一年一个,但是转念一想,不,那会太累的。”虽然姚明未必想生5个孩子,但他有可能想生3个孩子(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现在谁也无法确切知道)。
而据今年1月13日《华商报》报道:近日,有媒体算出了姚明如超生需要缴纳的罚款。姚明和叶莉都是独生子女,而且叶莉已经29岁了,根据规定,他们生第二胎将不受限制。不过,如果再生第三胎就属于违法超生了。媒体引用上海的地方法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称“如果超生子女方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上海市的标准时,将按夫妻双方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2009年的《福布斯》排行榜上,姚明收入为3.6亿人民币,也就是说,姚明超生一个孩子就将缴纳10.8亿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有媒体将此事告知姚明,听到这个消息,姚明笑了起来,“我肯定掏不起那么多钱,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只有不生了。”
可见,如果姚明将来想生第三个孩子,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就要缴纳10.8亿甚至21.6亿的“社会抚养费”!姚明虽然是富人,但要掏出10亿以上的巨款,还是有困难的。当然,也有一位姚粉丝说:“我们支持姚明多生,越多越好,如果要罚钱,我们全国球迷一人出一元也就够了。姚明你放心地生吧,即使你没有钱,全国球迷也会为了中国篮球的未来支持你多生几个优秀的篮球天才。”话虽是这么说,但还有一个问题:将来如果叶莉在中国怀第三胎,天知道计生办会不会对叶莉采取“补救措施”?因为有一些地方的计生条例规定:“计划外怀孕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在这种情况下,难怪姚明要把女儿生在美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