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悲剧,获悉者都有或多或少的相关联责任,我怀着忏悔的心才敢战战兢兢地写这些文字。逻辑很简单,若知道悲剧将发生,为何不制止?若不知道悲剧将发生,那为什么无作为,为什么不知情呢?我们有资格不知情吗?面对这几句发难,我们每个人都无处可逃。我们有资格责难死者吗?没有,我们有资格责难富士康吗?没有,我们有资格责难社会吗?没有。那是不是就应该像原子核那样,产生链式反应让悲剧不断上演呢?显然也不是的。
自杀者是施暴者,同时也是受害者,自杀者如同在震央,而富士康就是严重的心理地震区,本来理应受到广泛的社会援助的,可全社会给他的却仍是一片责难。深圳何尝不是重灾区呢!当玉树、汶川发生地震的时候,深圳伸出了强有力的双手,而如今深圳区域出现了心理大地震,应该八方支持才对,一味妖魔化富士康,妖魔化深圳,妖魔化社会制度,是有弊无益的。打击犯罪如果是出于对人质的漠视,那还要打击罪犯干吗,打击罪犯并没有消灭罪犯,不过是找另一类罪犯替代而已,只有控制住人为死亡,才是社会正义力量所在。
生命的存在本是个奇迹,它不屈服于规律,因为它是反熵的。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挣脱逻辑的牢笼呢?!如果我们正视悲剧,相反不落荒而逃,无所畏惧,反而能生机乍现。好多自杀者就因为在思想上,觉得无路可逃才主动选择撞南墙的,任何杀机都来自于恐惧,主流社会都视恐怖分子为懦夫,就是因为他们无法接受恐惧而先发制人的。
为何不来个真正的华丽转身——思维方式上的彻底转变呢?难道我们不可以放下彷徨去选择静观生机乍现吗?可以这么说吧,每个活着的人面对死者真诚的忏悔,就是一种积极的逃生。自杀者与死者非同一样概念,自杀者是痴迷者,并不知道死者在哪里?说死者为大,是指那位真正的即没有施害也没有受害的人,是那位被自杀者绑架的真正生命。而我们对待自杀者角色则要向对待犯人一样,把他圈起来,交给法办。只有这样人性的一面才会被召回,而魔性的一面,才会被遏制。
如果我们不懂得尊重死者,一味追责自杀者,不惜把他手中的“人质”也伤害了,那就犯大错了,我们要把死者身上的“人质”给抢回来。有人说,如果纵容自杀者,让他得逞,就有可能去绑架更多的更高级的生命,主张忍痛割爱,不给自杀者有任何投机心理才能遏止住自杀跟风,既然这样就算伤害“人质”也坚决不姑息。但这不是心理疗伤的办法。救生大于抗敌,反击仅仅是出于自卫而已,且要懂得穷寇莫追的道理。千万不要有末日心态,千万不要有复仇心理。媒体人有责任急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积极疏通世界末日的这股社会思潮。郭台铭说“很多事现在不能说”,也许是出于积极救生的目的吧。请媒体注意给社会释放压力,而不要被怨恨者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