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杰民奸论谬误再析
文——范海辛
(民奸是苏中杰先生发明的一个名词,其主体是民间人士,构成要件有二:一是巩固极权专制统治,二是损害民众利益。详见其帖《“民奸”的特点》)
民奸论是一种挑动群众斗群众、撕裂族群的理论,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性。它危害的不只是统治者的政权,更是社会的团结与稳定。
该理论的的一个重要错误来源,是对我朝统治者性质的误识与误判。
不错,我朝政权的性质是属于极权专制(专制有多种性质,如开明专制、威权专制等,极权专制是专制中的最高、最极端的形式),但这种极权与希特勒的极权是有区别的。希特勒的极权,是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事物,而中国的极权,是前现代向现代化转型中发生的事物。因此这个处于转型中的极权,在许多方面不同于汉娜 阿伦特评述的那个极权。
任何公共权力都可能作恶,但我们又不能没有公共权力。因此,这是一种无法避免、必不可少的恶。我们所能做的不是消灭这种恶,而是尽量减少其作恶。极权如果说是一种高度的恶,民主宪政也不是善,不过是一种程度减轻了的恶,是一头被锁进笼子的猛兽。这方面,苏的见解与我大致相同。但苏对恶的必要性缺乏理解与阐述,这导致他有可能走向无政府主义。
面对这个转型中的极权体制,苏不但指其为大恶,而且认为它是万恶、一种绝对不会做善、只会行恶的政权。苏的这种看法,未免过于偏激,也不符合事实。
这个政权,是从革命政权转化过来的。当年投身革命的有两种人,一种是为了理想,一种是为了吃饭或荣华富贵。纯粹的前者与后者在这个革命队伍中都是少数,绝大多数是二者兼而有之。这就给这个政权先天地刻上了善恶的二重性。事情的诡异在于,从善的愿望、理想出发,也会作恶事。一直到90年代之前,革命的理想主义始终在这个政权(或说革命队伍)中占有压倒性地位。前30年,由于方法不对,这个政权在干了一些好事的同时,也干了不少傻事、蠢事与恶事。改开的第一个10年,理想不错,方法也对,于是所干的好事多了起来。但90年代末与随后的苏东波,使这个政权相信,以前的理想是乌托邦,今后最要紧的是保住江山。于是革命队伍中那些缺乏理想信念,追求实际实惠实效的力量占了上风,开始了一场没有理想、一切为了实惠实效实际的市场新长征。
由于工程师理性的作用,这个机会主义与实用主义的政府在低人权、低福利高污染的手段下,创造出了令世界炫目的所谓“中国模式”。
面对这样一个带有善恶二重性的政权,简单地将之归为万恶,是不对的。
这个政权的善恶二重性来自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公共权力本身。公权力既可作恶,也可为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另一维度是具有善恶二重性的革命队伍。
虽然眼下这个后革命政权内是无理想、无信念、无操守的务实派占上风,但早年的理想派仍未绝迹,他们人还在、心不死,其理念的力量不可小觑。
说到这里,苏不免会反驳,你说的善恶二重性也可以安在希特勒的身上。因为希特勒的队伍中也有不少好人。
这就不能不指出这个转型政权的特殊性了。
在苏的眼中,这是个邪恶的政权。但在我的眼中,他却是个有着一些问题的少年。苏是站在与其对博的位置,心中不免对这个损害了其利益的家伙愤愤不平、满腔怒火。我是从上往下俯视这个政权,当然不会与其一般见识。
一切后发国家的统治者,都是有着某种问题的顽劣少年。因为现代化最坚硬的内核不是器物层面的飞机大炮与制度层面的宪法、法律,而是统治者头脑中的理性。这个理性按韦伯的分法大致分为1,工具理性;2,价值理性;3,实质理性;4,形式理性。
由于历史文化的原因,欧美民族的理性首先发育成熟,所以他们率先实现了现代化。非西方民族的理性要达到上述四种理性的全面发育成熟,当然要经历时日(关于此比喻合法性的论证,本文从略)。
后发国家统治者头脑的理性不成熟表现在不知该如何协调上述四种理性。即以中国为例,改开前,是价值理性强而工具理性弱;现在则相反,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极端。至于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的问题,至今未提上台面。理性的不成熟还表现在演绎理性与建构理性、经验与规则的平衡上。这样做给人的印象是理性幼稚,其后果是不知利益最大化,常干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拙作《二杆子治国的困境》一文有论述)。
缺乏理性、缺乏自信的最典型表现就是为保江山而损人不利己。他们总以为,江山是他二舅的小姨子的大哥的爷叔传给他的,因此必须要珍惜再珍惜,哪怕为此背上沉重的包袱、回到石器时代也在所不惜。苏中杰等人不知这是一种理性不成熟的表现,反而认为这是邪恶的表现,说明二者的理性发育处于同一水平。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个顽劣少年的理性一定会逐渐成熟起来的。你家的孩子现在不懂事,但是没有一个家长会担心,我家孩子将来会不会懂事。促使理性成熟的是利益,这是工具理性的有效范畴。工具理性很简单,“两利相衡取其重,两害相衡取其轻”。韦伯认为,这是不需学习,根据本能就会掌握的。但据我的经验,韦伯的说法在理性主义文化传统深厚的西方是如此,在出了西方之外的其他地方并非如此。
我朝统治者从改开之前不知利益为何物的时代进入逐利时代,花了不小代价才学会了两利相衡取其重的道理,但对于两害相衡取其轻的道理,至今还处于摸石头,付学费的阶段。
对于这样一个正处于成长学习中的少年,究竟是一棒子打死,还是晓之以理、诱之以利使之茁壮成长更好?
苏中杰因为与统治者处于相同的理性发育水平,故二者的博弈必然是零和与双输。各方均将对方视为邪恶不可理喻之徒,这种情景在中国反复上演了两千多年,不知下一回合何时再来。导致这种状况的另一原因是,双方所持的都是一种非理性的道德本位信念,而不是理性主义的利益本位信念。
所谓道德本位,就是把一切经济文化社会事物最后都化约为道德因子,道德因子是最基本的,在其后面没有原因。列宁主义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在列宁看来资无之间的斗争为何非暴力不可,是因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矛盾是利益矛盾而非认识差异。在列宁看来,社会财富是一定值,资本家多咬一口,工人就少一口。因此,资无之间的矛盾不是通过说理能解决的,因为资本家有贪得无厌的本质。
表面来看这里似乎没提到道德,但资本家为何不能让步、实现劳资两利呢?列宁认为这是由于资本主义这种制度决定了资本家的贪得无厌的道德本质。实际情况当然不是这样,资本家并不是道德本位,而是利益本位的。他在两害相衡取其轻的利益原则下会选择让步。苏中杰在这方面也如列宁,相信人性是道德本位而非利益本位。在他看来,官府为何只会作恶不会行善是因为人的逐利本性的邪恶。而且这种本性是绝对的。所谓绝对,是指不需要条件,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如此。
但在利益本位看来,这只是相对的,即,在作恶事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行善事可得利的情况下,官府当然会弃恶行善。
有民粹情怀的人都坚持,正义高于一切。因此,对于贪官污吏一定要进行清算,但在利益本位看来,如果和平赎买能低成本地实现民主改革,为何一定要为了正义而流血革命呢?
所谓利益本位,就是把一切道德最后都化约为利益。人们制定道德规则就是为了保护利益,因此道德不是最终因子,道德后面的利益,才是终极原因。如果统治者为了维护极权统治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他还有必要血腥维稳吗?如果统治者还权于民后,个人与家族能过上放心的日子,他一定会拒绝吗?作为反对派,如果能用和平的方法实现分权,他为何一定要清算原来的统治者呢?
但统治者之所以不肯还权于民,一个最大的担忧是不相信在交出权力后能不被清算,他们如苏中杰这类民粹分子一样,也是道德本位论者,认为对方有邪恶的本质,不会为了利益作出理智的选择。这就是理性发育不全导致的僵局。
有人会奇怪,你老范骂起统治者来也挺凶、挺恶毒的。那么你是如何看待统治者的呢?是不是你认为现在的统治者理性低下,换上一批理性发育成熟者后中国就会好了呢?不是。我在一篇旧作《谁是我们的敌人?》中有这样一段话常被网友引用,“柏拉图认为应该使哲学家来掌权,因为哲学家掌握着真理;孔子认为应使道德最优秀者掌权,因为他们代表着至善;希特勒认为应由雅利安人掌权,马克思认为应由产业工人掌权。波普尔指出,千百年来人们争论不休应由什么人掌权的问题实际是个伪问题,真问题应是如何限制公权力,使其对社会的正作用最大、副作用最小。”
既然如此,那么我认为改朝换代并无实际意义。如果现政权能够通过渐进的方式最后把权力锁进牢笼、置于阳光下,使统治者要为选票而奋斗,什么人掌权又有何关系呢?
我认为现在的统治者总的来说干得不错,只要能如此这般地改进,将来会干得更好。我之所以这样认为,就是源于经验与理性提供的信心,这个成长中的少年一定会知道还权于民是他利益最大化的保障。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对官府的批评监督与维权抗争,因为这是使这个少年茁壮成长的必要条件。没有民众象家长一样的悉心照料,顽劣少年如何能克服恶习茁壮成长?但对政府的批评建议并非如苏中杰所认为的是加强、巩固极权体制,是拍马屁,更不是民奸,而是履行家长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
以上是对苏中杰民奸论谬误的再次剖析,不知苏先生以为然否?
2010-4-9
批判民粹主义系列之三:苏中杰民奸论再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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