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已经成为一个政治问题,但很多人却偏偏不讲政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
这似乎是对前不久的群体性拆迁事件的回应:3月3日,武汉市黄陂区一居民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不治身亡;3月18日,国家级贫困县河北邯郸广平县在未签拆迁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10天之内强拆1000多户群众的房屋;3月27日,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一父子为抗拒镇政府的拆迁,在家里自焚;5月10日晚,福建省永春县一居民疑因害怕拆迁后拖累子女、无处可去,在家里喝农药自杀。5月14日,内蒙古呼和浩特一房地产商组织50多名社会青年大搞暴力拆迁,造成一死一伤……
而南方周末记者经过多方查证,发现在最近三年发生的8起拆迁自焚或活埋案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我们期待着下一次能公布问责的名单与处理结果。
为这项紧急通知叫好的同时,难免要问一句,“将怎样追责”,“是不是应急之举”。如果地方土地财政不转向,以后这类拆迁的群体性事件并不会自然消失。城市在拆迁,重建,建了再拆中,地方领导得到了更多砖块GDP。
一纸通知,不知何时成为一部法典。以法治国,总比以人治国好。
【0526】为拆迁问责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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