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让“天价药”肆意嘲弄执行力?


岂能让“天价药”肆意嘲弄执行力?


柏文学


    出厂价15.5元的“芦笋片”从湖南湘雅二医院卖到患者手中竟然涨到213元。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曝光这则天方夜谭已有时日。至今,无一获暴利者感受到良心不安自我谴责并向广大患者致歉。无一执法者管理者为此执法管理的巨大败笔感受到惭愧歉疚难以自容并向广大人民鞠躬。“天价药”问题的核心在哪里?处方医生拿回扣固然见利忘义,医院领导和药剂部门受贿索贿固然道德败坏,医药代表违法行贿非法经营固然良心泯灭,这些环节尽管都可能是始作俑者,但显然都不是关键的集大成者。


    真的想要缓解乃至杜绝“天价药”肆意祸害民生、戕害民意,那就必须从执行力、管理力上找根源,从执法效能、管理效率上下功夫。如果说专钻政策漏洞者十分可恶可鄙,那么漏洞百出的政策设计者则有些可叹可悯,执法枉法者、行政不作为者则更加可悲可恨。当然,矛盾论告诉我们,世界上并没有任何矛都戳不破的盾;不过辩证法也告诉我们,世界上同样没有任何盾都能戳穿的矛。作为履职“肉食”的执法者、名副其实的管理者,有责任、有义务瞪大眼睛关注尖利的矛,以最快速度亮出自己更加坚固的盾有效抵挡挡此矛,以有效保护民生。否则应该让贤,免得贻误并损伤国家公信力。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一番坦诚负责之言,印证了上述视点的合理性。他说,医院是“暴利药”利益链条下游,问题关键出在源头:国家发改委或各省物价局制定药品指导价是“天花板价”,价格高得离谱;省级统一招标价为“斩首价”,即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轻柔地挤出一点水分,价格仍然畸高;如果这两个环节不进行改革,仍然按照原来的药品定价机制执行,药品价格还是下不来。再听听物价局人士的声音:他们头痛的是药品品种规格相当复杂,政府在进行价格核定时多采取企业自主提供成本信息资料的方式;由于工作人手不够,很难做到每个药品都实地查看药品入库记录、财务凭证等反映价格信息的第一手资料;也不排除有物价部门官员收取药企“好处费”,定价“就高不就低”的现象。


    看到了吗?虽然没见“天价药”的获利者和责任者亮相致歉,但这并不妨碍“天价药”形成的内在机制逐渐浮出水面。想通了吗?1300%的暴利“天价药”固然是天方夜谭,可是发改委和物价局在这样状况下审核制定药价,不出“天价药”才更是天方夜谭。回忆多年来发改委三番五次轰轰烈烈的药品降价运动,回忆主流舆论声称成千上万的高价药通过降价多少比例后,患者可以减少多少多少亿元的负担,恨不得要说百姓获利多少亿多少元。如今看来,都成了无情的讽刺,肆意的嘲弄,直让人浑身鸡皮,冷汗淋漓。


    据报道,在研究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法方面,国家发改委正在修订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探索有利于推动降低招标采购等市场交易价格的方式方法,对流通环节实际加价率进行监控。可以想见,如果不把“天价药”形成的内在机制和关键环节挖掘出来放在阳光下,不问政于民、问计于民,不通过规范有效的程序进行科学决策,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将难免历次药品降价完全失败之覆辙。已有专家提醒,尽管我国大部分药品都有几种可替代产品,但是用药决定者与药费支付者分别是医生和患者,二者在药价上的利益是对立的,且患者目前只能被动接受医生建议,这些,政策制定者注意了吗?手中有“盾”了吗?

  
《业内人士称药品生产成本仅占药价5%》
http://news.qq.com/a/20100526/000266.htm
《广东卫生厅副厅长称天价药源于政府定价虚高》
http://news.163.com/10/0525/12/67HEB576000146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