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争利


    官不与民争利,这是古训,也是目前讨论比较热的话题。在士农工商观念占统治地位的封建时代,践行古训并不为难;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和珅,其二十五岁发迹至五十岁被赐死,在此期间他积累的财富相当于当时国家十五年的财政收入,面对这庞大的财产数字,有人简单的将其归类为贪污所得,其实不然,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其经商所得,和珅当时身居高位,俗话说“长袖善舞”,其经商自是便利,不过其手段的恶性相比现在的某些算仁慈。

 

                

而在笑贫不笑娼观念流行的年代,这就成了大问题。

    富贵,自古以来就是人们人生的一大追求,但其却似鱼与熊掌般难以兼得,有人是贵而不富,有人是富而不贵,如同唐玄宗对当时一商人所说:朕贵极天下,卿富极天下。有人欲“两全其美”,但往往“事与愿违”,结果走了样,变了味,其间的诸多“怪现状”也容易使人发出类似腓特烈大帝般的感叹“自从我研究了人,便喜欢上了狗。”
                                   但富与贵并非“参与商”,得兼也并不是“难于上青天”。在社会成熟制度完善的情况下,其就如“天赋人权”般寻常易得,目前在这方面做的最好的无疑是美国……我国在这方面虽说是“路漫漫”,但值得庆幸的是——并非“夜茫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