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走到公民之间


   广州一家制衣厂厂长的妻子吴道兰,本周四在广州海珠区看守所猝死。她之所以进了看守所被刑事拘留,是因为她在与警察的争执中拉掉了警察制服上的扣子。她之所以与警察发生争执,是因为她与工厂老板的朋友发生了冲突。而警察之所以来到他们俩之间,是因为老板的朋友打了110。

   这件事的缘起,本来只是两个平民之间的争执,警察代表国家接受呼唤,走到公民中间。但结果却是一方意外死亡。这不只是公民个人的风险,也是国家的风险——国家失去了一个本不该死的公民。许多在羁押中意外死亡的案例似乎都告诉人们,失去自由的生命更为脆弱。为了减少这种罪不至死或者不可能判罪的死亡,如果我们难以期待国家尽可能避免和减少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羁押,那么我们只能期待:公民不该“气性”过大——以避免警察来到身边;而警察制服的扣子则应缝得更为结实一些——以避免公民涉嫌妨害公务罪。

   本周有一对蔡姓亲兄弟在北京海淀法院受审,他们涉嫌居间介绍四例肾脏移植手术,收取费用58万元。这个案件也把涉及器官交易的伦理冲突带到了法庭上。律师的辩词称: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其中只有1万人能够从正规途径找到肾源和肝源。为无法从正规途径找到器官的患者提供帮助,是在挽救患者的生命。而患者的父亲则给警方写信,替蔡姓兄弟叫屈,称其救了儿子的命,甚至愿意代其坐牢。但代表国家起诉的检察官认为:买卖人体器官侵犯了器官出卖人的健康权。

  在公民之间的器官交易之中,国家介入了。它并不是没有看到那些躺在病床上焦急地等待供体的患者,但是,它似乎更着意于保护这类交易中悄无声息的“供体”——那些更为健康,但可能更为贫困的人们,尽管他们可能是出于自愿。但是,当一个人宁愿付出健康的风险而出卖自己的器官的时候,国家难以确认他是自愿的。而且国家更要防止器官交易的恶果最终蔓延到那些并非自愿的人们身上。

  两年前被一审判处死刑的成都司机骆小林,本周因证据不足由检察院撤回起诉,走出了看守所。他的噩梦始于前年被人包车到云南跑了一趟长途,并且有一段时间把车交给了包车人。后来警方便在他的汽车后门夹层中发现了海洛因。一审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将他判处死刑。云南省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公安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再次起诉,但还是没通过。这个人便在多个司法机关的不同意见之中,捡回了自己的一条性命。尽管一来二去,他还是失去了738天的人身自由,父亲也气得喝农药死了。

  那么,在认定骆小林有罪和不能确认他有罪的不同司法机关之间,到底哪一个代表国家呢?答应是:他们都代表国家。国家,正是由多个分工不同和层次不同的司法机关在相互制约的关系之中所代表。这看似“矛盾”的现象,其实恰恰反映了法治国家的理性品格。如果国家只能被一个机关所代表,一个国家机关判断错误,其他国家机关都竭力维护,那么,公民之命就太悬乎了。

  本周较多的媒体资源集中在对一个食疗神医张悟本的揭露。而相关国家机关则保持了限于职权范围的审慎。卫生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否认张悟本自称的高级营养师资质,同时邀请知名中西医专家驳斥其“患病不用服药”的论调。但对其夸大食疗的神奇效果,无法界定为诊疗行为,卫生部门很难进行查处。而工商部门则表示:咨询费收费的高低是一种市场行为,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

  当然,正如一些专业人士和媒体评论指出的那样,卫生部还负有把养生、食疗,作为疾病预防和辅助治疗的重要手段,纳入到公共卫生的规划之中的责任;国家机关还有监管欺诈的责任,但是,在我看来,保护众多普通公民免于种种“神医”欺骗,除了国家机关之外,还有公民自己的常识、理性和大众传媒的伦理责任。如果在并非暴力的花言巧语面前,公民也严重依赖国家保护,这样的公民也是过于脆弱的。越依赖,越脆弱。

     国家机关常常站在利益冲突的公民之间。公民则有时也会尴尬地站在观点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从上周到本周,面对公众对绿豆等杂粮价格飙升的质疑,国家统计局官员说,农副产品不具有投资品的特性,目前没证据表明有游资进入。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表示,能够较长时间保存的农产品很可能成为“游资”炒作对象。

  国家机关发表不同的观点可能让公民难以接受。其实,分工不同,责任不同,专业程度不同,认识视角不同,不同的观点也就在所难免。但是,国家机关的公信力,甚至国家的公信力,在这种歧见中也自然会承受风险。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66106964

写作过程记录:

  本周能写出这篇述评,真是有点意外。

  周三下课后,晚上即乘车到赤峰讲座,周五早上回到北京,得知业主周先生蒙冤被陷,气愤难已,遂写作博文《发生在我身边的冤案:警察拘留维权业主;助长黑恶势力气焰》,并随后与媒体朋友联系。中午匆匆吃饭,一点多又与周先生的夫人和几位热心业主一起到看守所去给衣物——其实见不到周先生本人,大家只陪着周夫人,别让她感到太孤单而已。回来后开车陪周夫人一起去派出所取周先生的东西。

  这样,本来想用周五一整天的时候写作这篇述评的计划就泡汤了。能不能写出来,我真没有信心。因为往常我至少从周三开始就搜集资料,在资料中冥思苦想,确定一篇述评的主题——连缀一周新闻的结构因素——往往要花一两天的时间。现在,周五晚上还一点影儿也没有,周六下午就要交稿,我心里真的很绝望。所以,我打电话给评论部主任张天蔚,希望他先做准备,停一期“少华视界”。

  天蔚表示:还是希望我能够写出来。如果确实写不出来,周六下午五点钟告诉他们。

  这样,我就仍然没有得到解放。一晚上昏头胀脑地把网上的新闻粘贴到一个文档中——它们哪个与哪个也没有关系。到深夜12点我停下时,除了一堆粘贴下来的新闻资料之外,就是两条勉强串连在一起的新闻述评。好像就是见报文稿中的前两条。头脑中有一个标题:“国家与公民”,这显得有点太抽象了。

  周六一早5点钟我就醒了。坐在电脑前竟有如神助——也许是冤狱之中的周先生用他的意志传递给我灵感。一个上午竟然基本写成了。标题也由“国家与公民”,改成了“国家走到公民之间”这样一个具有形象性和动态感的标题。删改两稿,修辞一下文字。下午在约定时间之前就传给了编辑部。

  当我兴奋地大声向身在另外一个房间的妻子高叫:“我写成啦!”的时候,她走过来说:“你真棒!”。她一直就知道我心中的焦虑。

  我曾想过的标题是“当国家走到公民之间”。这是一个介词短语,有点定的悬念感。但是,我后来还是把“当”这个介词删掉了,改成“国家走到公民之间”这样一个陈述句。因为一个完整的陈述句比并不是一个完整句子的介词短语在语感上更有力量。

  文中第二段最后一句“警察制服的扣子则应缝得更为结实一些——以避免公民涉嫌妨害公务罪”,我自己感到这一句有讽刺意味,料想见报时会被删掉,结果还是保留了。在这句话中,我表达的是一种愤怒:仅仅是因为扯掉了警察的扣子,一个女性公民就被刑拘,结果在看守所丢掉了性命。警察也太可怕了。这时候我的情绪可能联系到自己身边蒙冤被拘的业主周先生。但是,我这一句并无事实的毛病,因为扯掉扣子的情节是报道中提供的,而报道中并没有提供女事主还有其他更“暴力”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