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售出再购仍算首套 违规无法办房产证


    

首套房售出再购仍算首套 违规无法办房产证

——一个家庭限新购一套房不计算5·1前房产

提要]4月30日,北京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被称为“京十二条”,业内则称之为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新政公布了数日,本报接到不少读者关于新政一些细则的咨询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主管部门和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对于新政涉及居民购房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房贷限制】 新政规定,严格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关于首套及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数据等认定第二套住房。同时,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

据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问:市民赵先生此前有一套全款购买的房屋。他咨询,二套房、三套房如何认定?是按照以前是否办过房贷来计算,还是按照实际拥有的房屋计算?

答:二套房、三套房的认定,依据的将是“认房不认贷”,按照家庭目前实际拥有的房屋计算。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一个家庭目前拥有1套住房,再购房就是第二套。拥有2套,再购房就是第三套。而不是以使用过多少次贷款来计算。即便以前是全款购买的房屋,只要目前还在自己名下的,再购房就算二套房。

问:读者周先生家中目前自己有一套住房,但想“以小换大”,将目前的这套住房卖掉,再购买一套大一点的住房。他询问,如果已经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卖掉,是否可以算首套房?

答:如果已将自己的房屋卖出,那么该家庭名下没有房产登记,再购房将属于首套房

问:读者彭先生询问,新政中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他计划购买首套自住房,但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他是否能享受到首付两成,以及利率等优惠政策?

答:目前对于信贷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银行方面还没有出台。但应该还是会支持自住性购房的需求,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房应该还将执行优惠的贷款政策。

问:市民秦女士询问,目前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四成,比商贷要低。公积金贷款是否也将调整?

答:目前住建部正在研究制订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对于二套房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行调整。公积金贷款方面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坚决贯彻执行住建部和北京市的相关要求。

【套数限制】 新政中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问:读者张先生询问,北京规定的“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以前购买的房产是否算在其中,还是从政策出台之后再新购的才算?

答:从5月1日起,每个家庭只能再买一套商品住房。过去有多少套住房,因为政策中并未表述,因此将不计入内。而且只限购一套新房,即包括一手房,也包括二手房

问:市民王女士询问,如果原先已经有两套住房,那么还能不能再买?

答:可以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将无法办理贷款,只能全款购买。而且只限购一套。

问:市民卢女士原本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屋,她的儿子打算近期结婚,打算购置婚房,但儿子的户口和老两口在一起。她担心如果儿子买了新房后,她的家庭的购房额度已经用掉,自己想再新换一套大一点的住房,就不允许了。

答:“同一家庭”是指一对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对于改善性需求,新政也并没有完全禁止。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将就业结婚,孩子可以先分户出去,就不再属于同一家庭。孩子和父母都能各自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问:外地人在京购房,是否也要按照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的规定?

答:外地人如果在京购房,也将执行该规定。

问:如果违反了限购的规定买到住房,会对所购房屋造成什么影响?

答:将无法办理房屋买卖的网上签约,最终也无法办下房产证。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房管部门如果发现购房者骗购,会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这意味着如果骗购,银行方面也会留下购房者的不良记录,将来如果再办理贷款等,就将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问:读者刘先生是内蒙古人,在北京工作了10个月,并按规定纳税。他询问自己购房是否能办下贷款?

答:非京籍居民购房,将严格限定在1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未满1年的无法判别属于自住性需求还是投机性的行为,因此只能说对不起了,肯定无法办理贷款。

从5月1日起,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昨天,市住建委公布北京楼市新政中“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实施细则。

购多套房无法办房产证

上月30日,北京市出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其中规定了临时性的限购措施,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昨天,市住建委公布了落实该政策的实施细则,其中重申,“同一购房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对夫妇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购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该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该政策,在网上签约及房屋登记工作中严格执行该规定。这意味着,如果违反规定,新购了多套住房,将无法办理网上签约,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购房将查验户口结婚证

市住建委规定,自本月1日起,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表示,这就是说,购房人在决定买房,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就要填写该《申报表》。

根据实施细则,开发商、房产中介、或二手房网签服务窗口,将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核实并复印存档,在网上签约时录入家庭成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原件将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及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

陈志表示,《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不是唯一要核实的材料,在网上签约和办理房屋登记的审核过程中,房管部门都会调取房屋权属和银行征信系统中的材料,并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取得购房人资料,与购房人填写的《申报表》核对查实。如果购房人在填报申报表时弄虚作假将被查出。

■细则

申报需承诺遵守“限购令”

记者在《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中看到,除了要填写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外,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所购住房地址等,均需要如实填写。

《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分为两种,一种是成年人购房时需要填写的,需要填写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等信息。同时还要填写所购住房地址、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屋所有权证号。

另一种申报表用于未成年人购房时填写,由购房人的监护人填写。购房人、父母、兄弟姐妹的姓名、户籍地、身份证号也都需填写,所购住房的相关信息同样也要填写。

两种表格中,都附有一项承诺书,购房人要承诺遵守“同一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开发商串通骗购将重罚

将暂停卖房资格,二手房中介违规暂停代理业务

昨天发布的实施细则中,也明确了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如果开发商和中介被发现与购房人串通骗购,将被重罚。开发商将暂停其卖房资格,中介也将无法再进行房屋买卖代理的业务。

市住建委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二手房中介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则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

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如果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予以曝光。

陈志告诉记者,开发商无法办理网上签约,就意味着将暂停其卖房资格。中介机构暂停网上签约,也意味着无法从事二手房买卖的代理业务。同时,违规的开发商和中介还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影响到其今后的业务。这些处罚对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都非常严厉。让开发商和中介与购房人串通骗购的代价很大,他们应该都不敢做出这样违法违规的行为。

■ 提醒

冒险骗购须承担违约责任

昨天发布的实施细则中,特别规定了一条:购房人应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一条就是要提醒购房人,千万不要冒险买第二套新房,否则高昂的代价必须自己来承担。”陈志说,如果购房人填写虚假信息,骗购住房,无法办理网签等购房手续,也无法办下房产证。由于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购房者此时再要退房,则要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政策已经出台,如果违反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即使诉讼到法院,法院也会尊重合同契约里的精神。所以损失和责任只能自己承担,而且这个损失是巨大的。”陈志说。

同时,细则中还规定,如果房管部门发现购房者骗购,会将其行为通报给相关贷款机构。“这个意思就是如果骗购,银行那边也会有你的不良记录,如果今后你再办理贷款等,就将无法享受优惠政策,甚至有可能无法办下贷款。”

北京楼市新政(部分)

●严格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关于首套及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的要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定新购房套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个人售房在计征税款时,纳税人不能提供原购房价款相关凭证和其他完整准确税费凭证的,税务部门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查询相关信息资料,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征收方式和应征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