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城市一个美丽和公平


                    还城市一个美丽和公平

                     文/马跃成
     近日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今后执法部门发现违法建设后,可直接转交由区县政府和乡镇政府执行强制拆除,而不再经由法院裁决并执行强拆。同时,包括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不得向违建提供服务。
     我们真的该为这个政策好。在我们的城市里,到处都充斥着违章建筑,美丽的大楼、四合院被破烂的棚子包围着。一条宽宽的街道被各种违章的商铺建筑侵占,本来就窄的胡同又搭出来许多的煤棚子。甚至大楼群里,高层住宅的底层都有个人搭建的小房子。
     同时,城中村、城边村的村民建设的大量闷罐子房、握手楼,也成为社会不安全的隐患之一。在拆迁前突击盖房、盖楼已经成为很多村民要挟高额补偿金的主要手段。
     如果我们站在高处向下望,就会发现其实整个城市的规划、格局还是挺清晰、方便的。因为有了太多的违章建筑,就把城市的流通系统和景观全给破坏了。
     大量的违章建筑既有个人私自搭建的,也有单位和政府部门建设的,有集体批准出租的,也有历史形成的,违章建筑解决起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些违章建筑还是从批准的临时建筑延续下来的,也有的是以临建的名义建设的永久建筑。
     如果在城市里走走看看,就会发现我们熟悉的很多建筑可能就是违章建筑,而给违章拆除补偿是造成违章建筑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前段时间经过某新城刚竣工的一条郊区大道时,就发现路边的大楼没有建起来,而一大片临时建筑沿着大道两侧杂乱地拔地而起。
     有法不依这是个大问题,而违章有偿拆除更是助长了这种歪风的发展。违章建筑到处都是,随时都在建设中,违章建筑越拆越多。
     市规划委委员孙卫说,远郊区县,城乡接合部位,违法建设情况最为严重。今后将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农村集体产业用地上,建设另一种形式的公租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实施的方法管理,出租给外来人口,收益归村镇居民,逐渐消除建设违建的动力。
     孙卫说,现在各委办局发现违建后,可直接交由区县政府处理,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承担区县政府责成的查封施工现场和强制拆除等工作。乡镇政府则可对村民宅基地中的违建直接查处和组织拆除。
     孙卫解释说,按照以前的流程,查处部门必须先向违建单位或个人下发停工通知书和拆除通知书,拒不执行的,再向法院申请裁定,裁定后还需要一定周期后才能执行。而如果对方提出上诉,还要重新裁定。最长的时间能够达到10个月。很多时候,在强拆执行前违建都建起来了,此时再拆就更难了。
     确实,拆除违章不如杜绝违章出现好,以前很多违章建筑在建设的时候没人管,等建成了又要被拆除,造成很大的矛盾。特别是违章建筑也和病灶一样有扩散性,如果及时地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也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危害了。任由违章建筑泛滥下去,就是法制和诚信的步步缺失,这对未来社会伤害很大。
     这个城市本来应该很美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