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长羁押”纠错越迟滞司法越蒙羞 刘效仁
“看完后我有一种呼吸不上来的感觉!”我与某网友同感。
1988年,河北邯郸村民刘俊海和其堂叔刘印堂被带入临漳县刑警队。在刑讯逼供下,被迫承认是一起特大杀人纵火案的嫌犯。由于证据不足,公检法相互推诿,案件一拖再拖。两人在看守所被关押了15年,为我国目前超期羁押最长的。2003年4月,经法院判决,两人无罪释放。至今七年多过去,两人一直未获到国家赔偿,也没有一个司法人员被追究责任。22年的青春不再,依然单身的刘俊海茫然四顾。他与母亲和弟弟相依为命,此刻家中一贫如洗。(2010-06-09红网、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来,河南赵作海十年的冤狱、广西王子发在真凶自首3年后仍坐监的司法丑闻,已弄得民怨沸腾,国法尊严扫地。现在再加上刘俊海爷俩个“史上最长羁押”,就很难让人再相信这些仅仅是孤另另的个案。我甚至想,神州之下究竟还有多少冤狱,需要真凶现身还能甄别?究竟还有多少冤案等待到着彻底的昭雪?司法的公道正义何时才能临到刘俊海们?公众对法律公正不阿的信仰,何时才能不再被摧残?司法怎样才能重拾公正形象?网上早已是一片声讨之潮了,广东惠州网友 ip:119.124.就愤怒地写道,“司法腐败,司法不公,司法不作为,刑讯逼供,践踏民权,社会没有正义,比贪污受贿更加可怕!!”
几乎每个冤案都是刑讯逼供的产物。赵作海案是,王子发案是,刘俊海案亦是。据刘俊海回忆,警察将他的胳臂通过脖子反交叉到背后,用手铐铐住。之后,用酒瓶往手臂缝隙里塞,最终塞进去三个,以至手臂全部麻木,人也昏迷过去。连夜审讯,每一次瞌睡,都会有人给他一记耳光或用竹竿打其脚心,或用烟头按在他的手臂上。4天4夜的不断折磨,他选择了妥协。
当然,每桩冤案都留下许多证据疑点。假的就真不了。由于两人口供与现场勘查不吻合,无法定罪,公检法相互推诿,案件一再拖延审理。有人为赵作海冤案作辩护时称,那些没有“疑罪从无”一说,可刑讯逼供却是我国司法历来所禁止的。以刑讯的口供作判案的依据,本身就说明了公检法集体的无能与蛮横。这已经让司法蒙受了莫大的耻辱。倘如此能知错必纠,及时善后,尚不失一种悔过之举。然刘俊海一案的司法人员却一意孤行到底,就像彻底的将他们遗忘了,直到有一天清查超期羁押,才想到他们,做出无罪判决。
一晃,15年过去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的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阶段的羁留时限合计共183天。特殊情况下的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个阶段的羁留时限合计共627天。且各环节的羁押期不能累计计算,也不能相互占用。对此当地的公检法都应心知肚明,何以竟没有一家依法办案,就没有一个有良心忠于法律的司法人员番然醒悟?既告无罪释放,毕竟为司法挽回了一点面子。可仍然没有机构公开认错,依法给予受害人国家赔偿。相反,2004年,“二刘”先后向临漳县和邯郸市检察院递交赔偿申请书,但都对申请不予确认,即“检察院认为没有侵犯刘俊海和刘玉堂的公民自由权。”这种背着猪头不认脏的无赖嘴脸,不能不说令国家司法再一次蒙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第20条规定,赔偿委员会应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案件情况复杂的最长不超过7个月。七年多过去了,刘俊海爷俩每天生活于希望与失望的双重扭曲中。因为他们还相信法律的公正,司法毕竟还挂着人民的招牌。希望通过国家赔偿,让公众看到司法的纠错机制,是维护司法尊严的重要成分。可他们一再的失望及至于绝望。心或许已经死了,一同死亡的还有对于公正法律的信仰。
当信仰在国民心头一点点消退乃至于灭失,法律的公正何在,尊严又何处安放?司法人员又有何颜面见江东父老?禁不住向天长叹,可怜的国度啊,你容忍他们的悖谬要到几时呢?
http://news.163.com/10/0609/00/68MRQEUN0001124J.html
通联:刘效仁,安徽省砀山县道北东路45号,235300,05578095386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