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各海外留学生组织、留学人才:

  根据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宁波市急宁波国家高新区相关政策,2010年海外高层次创业类人才引进计划如下,热诚欢迎积极参与、共同发展。

  一、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

  (一)申报条件

  按计划,全年将于1月、5月、9月分三批进行,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5、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

  2、申报书及其它申报材料报送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创新人才需报送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1份。创业人才需报送申报书及附件一式5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

  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申报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表。

  3、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二、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一)申报条件

  1、来浙创办企业一年以上;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见附件);

  2、申报书及其它申报材料报送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

  (三)申报材料

  1、推荐人选综合报告1份,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3、推荐人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1式5份;

  4、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

  5、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1份。

  三、宁波高新区创业启动资金

  (一)申请条件

  启动资金的资助对象为符合甬高新[2008]93号文件规定的留学人才,优先资助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软件与服务外包、新能源、半导体与光电及新材料产业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二)资助额度

  启动资金的资助额度一般为20万元人民币。对其中符合甬政发[2007]81号文件确定的创新型领军和拔尖人才条件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启动资金。若由3人(含)以上的海外留学人才团队创业的,每增加1人,增加扶持资金5万元,最高增加额为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每年3月和9月集中受理项目申报。申报人提交如下材料:

  1、《宁波国家高新区引进海外留学人才身份认定申请表》;

  2、宁波国家高新区留学人才创业启动资金申请书;

  3、海外留学人才创业计划可行性报告;

  4、主要辅助材料:

  ①留学人才拥有的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②留学人才拥有的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需提交有版权行政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留学人才合法的技术使用权,需提交技术所有权人授予的合法使用证明;

  ④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

  备注:

  1、上述相关材料,详见http://www.nbbi.net/index.shtml

  2、咨询部门:

  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

  单位网站:www.nbbi.net

  联系人: 赖红敏

  联系电话:0574-87904879

  Mobile:1356654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