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因为生活和心理的需求,总需要生活在一个群体之中。而他生活或工作的这个群体,又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着其中的每一个人,如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集体“可以在转眼之间就从最血腥的狂热变成最极端的宽宏大量和英雄主义”,“群体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
龙应台在“谁欠了他们的人生”一文中提到一个帮助他校对书稿的台湾年轻人,“边校对边流眼泪”,“他看了书想起自己的爷爷。小时候看见爷爷和一群老友,常聚在一起喝酒、唱歌,一唱就是日本军歌,而且还互相抄着歌词,极为认真陶醉地唱。他在国民党的教育下长大,看见自己的爷爷唱日本军歌,那是多么让人瞧不起的事情,简直就是亡国奴。校对时,读了书中关于台籍日本兵的历史,才知道爷爷那一辈台湾青年是怎么走过来的。他”读书涕泣“,是因为感受到“爷爷一辈子太寂寞了”。
这则故事,就是群体对个体产生极端影响的典型事例。或许,人们在理性上未必愿意更多地陷入这样的回忆之中,但是,在既往岁月中凝聚而成的那些基于集体主义的“刻骨铭心”的时刻,恰恰是人一生所有情感中最值得珍藏和回味的。这或许就是人和动物不一样的、心理需求往往多于或甚于理性的缘故。仔细想想吗,不管你是否愿意,我们每一个人一生中都会有这样的经典时刻。
近日看到一篇叫做《村歌》的中篇小说,说的也是这样的一个事情。一个当年的知识青年,因为喜欢音乐,在下乡时受邀为村子里谱写了一首《村歌》。其时正当广大贫下中农“战天斗地”和“大干快上”的时刻,于是,伴随着村民的群体性革命和生产活动,村歌传唱日久,成为村民心中难以磨灭的旋律。这个人回城后,因为下岗而办了一家废品收购站,却受到了黑社会要求其参与销赃的胁迫。正当其左右为难之时,借助村歌见到了村里的老村长,之后又借助村歌找到了村里的其他十几位老老少少。大家以村歌而聚,又以村歌而抱团儿,在村歌的旋律中一起聚义,在村歌的旋律中和黑社会发生械斗,终于战胜了黑社会。小说中,村里的老老少少在破旧的废品收购站里喝着烈酒唱着村歌而怆然泣下的情景,恰似龙应台笔下的台湾“爷爷”。
在任何时期,人们都会因为个体的孤立而寻求群体的庇护,在困苦的时候是这样,在和平时期依然如此。当个体寻求群体的庇护时,他就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益,一边更好地融入集体之中,以便从集体中得到自身努力无法得到的成果。这便是集体主义对个体积极的一面。
但是,融入集体中的个体,也极容易受到集体的“消解”和压抑,因为集体是冲动、易变和急躁的,集体是易受暗示和轻信的,集体也是夸张、单纯、偏执和专横的,融入集体之中的个体,受集体的这些影响往往是在不知不觉过程中的,往往就遭遇了上述“刻骨铭心”的时刻。这些激烈的非理性情绪,往往会主导个体做出在他自己独处的时候怎样做也做不出来的行为。正如别尔嘉耶夫所说:一个人可以拥有个性意识和个性判断,与此同时这个个性意识可能受到集体情感和判断的局限,甚至是受它们的奴役。在这种情况下,大众情感可能引起残忍性和残暴,但也可能引起慷慨和牺牲精神。
从文化意义上说,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企业群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造就“文化心理意义”上的群体性企业而不单纯是“社会契约意义”上的群体性企业。
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恰当地看待和处理企业群体和员工个体的关系,就显得意义重大了。而目前大多数企业所面对的单纯物质主义和人心涣散的管理现状,其根本原因,或许就在于企业主只认为企业是一个利益集合体而不是一个情感的集合体;也或许在于,企业主只从“集体”的角度来考虑集体,而忘记了从“个体”的角度来考虑集体。
那刻骨铭心的“集体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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