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当地时间6月18日凌晨5分一个死刑犯在犹他州监狱内被执行枪决,这是该州乃至美国16年来首次实行枪决处死死刑犯。
美国最高法院1976年决定恢复死刑以来,49岁的杀人犯加德纳是第三个被枪决的囚犯。犹他州是美国最后一个仍可实行枪决的州。2004年,该州更改法律,选择注射死刑,但是包括加德纳在内的8名在法律变更前被判死刑的囚犯保留选择权。今年4月,法官问他要选择哪种方式时,他很有礼貌地回答说:“请给我枪决。”
个人观点: 这让我想到中国仍是一个有枪决的国家,似乎枪决的废除将不容质疑,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可是在美国为什么有人自愿被枪决,人到底怎么啦,有时候真有些疑惑,他到底温和而来,我们又到底为何而来,或许在我们看来,那些自杀的人是愚蠢的,可是他们就不会这么想了,他们或许认为人活着大可不必,就选择死了。而我们只是以我们选择生认为别人选择死是错的而已并不是我消极,这就告诉我们看问题的角度应当是多方面的,其实不必追求它是对是错,或许它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 不执著于无为,不形之于有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