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4月23日新华社从德国慕尼黑发出了一条名为《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德国胜诉》的“报喜不报忧”的新闻。报道称德国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23日二审裁决 “王致和”商标侵权案中方胜诉。根据裁决书,法院要求德国欧凯公司停止使用“王致和”商标,并撤回其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王致和”商标。
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商标2005年在德国被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抢注。2007年1月,在双方协商未果后,王致和集团决定对欧凯公司提起诉讼,追讨其商标权。
“王致和”的这起商标案,广被中国企业界关注,并被称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华老字号企业海外维权第一案。
其实,真正的事实与新闻报道大有出入。因此,夲博秦全耀把新华社的这篇文章叫做“臭豆腐报道”,只报喜不报忧,只言大获全胜,不提损失惨痛。老秦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半月前,我公司的商标顾问百事福达的王浩告诉我,王致和成功地撤销了欧凯公司在德国29类30类上的注册,并成功在德国在29类30等类别上注册了属于自己的王致和商标。而在第35类上的注册,则欧凯公司的注册现在依然有效。
也就是说,在商品分类第29类的肉,鱼,鸡蛋等,第30类的咖啡,茶,面粉制品等商标上,王致和赢了。但在服务分类第35类的广告,管理,商业管理等商标上,王致和输了。一句话,王致和赢了产品“臭豆腐”,输了服务“王致和”。
明明是有得有失的“三七开”,为什么非要鼓吹“大获全胜”,对“三七开”的“三”进行屏蔽黑不提白不提呢?也许这就是中国企业,这就是中国媒体,这就是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