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定向增发涉嫌利益输送


    上市公司再融资已经变得非常普遍,或配股、或发行可转债、或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如果上市公司不以“圈钱”为目的的再融资,至少能够得到市场与投资者的理解。问题在于,某些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却广遭市场非议,在深市主板挂牌的方大集团即是其中之一。

    去年3月份,方大集团董事会公布了定向增发预案,拟向基金、券商、信托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不超过1亿股,计划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5.5亿元,将用于光电幕墙及节能幕墙扩产项目、地铁屏蔽门扩产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三个项目。增发价格下限,按照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9年3月28日)之前的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5.39元/股确定。

    从其增发不超过1亿股计划募资5.5亿元的预案看,方大集团的增发价格将不超过5.5元。而方大集团之所以在去年时欲以较低的价格实施增发,其实还是存在一定的市场因素的。实际上,作为上市公司来讲,再融资时没有哪家不愿意多“圈”点资金进来。

    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导致包括A股在内的全球资本市场一片狼藉。上证指数从最高峰时的6124点直泻至1664点。市场人气遭到严重打击,投资者信心丧失殆尽。尽管在2009年3月左右,股市正处于一波反弹之中,但市场前景不明,再加上其时方大集团的股价位于5-6元左右,即使上市公司欲以更高的价格增发,也缺乏市场基础。因此,方大集团当初的增发预案不失为与时俱进的选择。

    去年8月18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不低于5.39元/股、定向发行不超过1亿股的再融资方案。今年3月20日,该公司公告拟将募集资金由不超过5.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3.5亿元。4月6日,受到实施分配方案除权的影响,上市公司将增发价由不低于5.39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04元/股。

    按照目前方大集团10元以上的现价,如果该增发方案得以实施,意味着参与定向增发的基金、券商与信托公司将获得超过一倍以上的收益。而且,由于目前股指处于相对低位,方大集团股价遭遇腰斩的可能性已经大大降低,定向增发对象几乎可以说稳赚不赔。

    但是,方大集团在增发价格的调整上,却没有体现出“与时俱进”来。相反,其以半价增发的行为,明显存在向相关参与定向增发对象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不仅如此,低价增发,也损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事实上,方大集团在再融资方式选择上,完全可以采用配股的模式,以利于全体股东参与。如果是以低价再融资,为何要将中小股东排除在外?为什么在方大集团的再融资问题上,机构投资者才是最大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