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现实和民主法治


社会现实和民主法治

 

中国是一家姓皇权沿袭的社会。对于官员,至今用任命制,是否口头法制实际是一家姓皇权制?

网上有:官对民说我是领导,后就地兔职。不说地方的民怨,不说官民关系,不说社会的贫富悬殊,不说官员和富人居高临下,等等;从任命制官员,就地免职,不是人治悲哀!而是官员本身民选的,官员怎么会为民呢?一但官员的言行引起民怨和出现群体事件,上级官员可用行政、职务、权力免下级的职务,即保了上级官员,也处理了民怨,还不追究相关官员的失职渎职!这是中国现在的国情。

可能关注过地方政府组织强拆中公民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有谁追究过地方官员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公民的合法财产、尊重公民的生命价值和尊严的责任地方官员借地方政府的公共利益,相关官员有眼前政绩和晋升资本,忘记了社会主义的土地是属全民所有的国有存在共同拥有共同分享!虽中国有宪法、公务员法、土地法、国家赔偿法等,有多少人用!听一位在长沙的律师说过:有些法明知有,是不能用来打官司的,不是法院和法官不立案,而是律师还想做不做律师和凭律师生活的问题!否则,之前的考证和持证上岗等都会白费!
现实如此,生活将继续!但愿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不会太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