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女律师“妨害公务”服刑2年后出狱 阻止强拆还是殴打他人 4月14日 星期三 晴 9点30分,我被叫出监舍到谈话室接受了最后的检查,他们把我的双拐拆卸分离,将我放在里面的十二张申诉书和我惨遭虐待的图片搜出不让带出。我身上穿的衣服包括内衣内裤和袜子全部被脱掉接受严格的检查,直到她们认为确实没有东西藏在衣服里面才让我穿上衣服。经过40分钟的折腾,他们才将我送出大门。老伴女儿和好朋友来接我。 律师倪玉兰这一天出狱。当晚,她在一家小旅馆洗了一年多来第一个热水澡。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两年,刑期从被羁押的2008年4月15日算起。那一天,按照倪玉兰的说法,西城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纠集一群人,没有任何手续,闯入她家强拆,倪玉兰架着双拐与他们理论,结果被警察拖入警车踢打,后又被抓进派出所。 公检方的版本则是,倪玉兰暴力阻碍工人施工,致使尤德林、李鸿桥受轻微伤,被民警传唤至新街口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日11时许,在新街口派出所第三谈话室内,倪玉兰不服从民警管理,踢打民警肖巍下体,致使其睾丸挫伤,被当场抓获。 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接处警记录显示,在倪家所在的前章胡同19号,“我所民警及巡逻车均在现场,无打人现象”。倪玉兰的丈夫董继勤据此认为,说倪“殴打他人”是诬陷。 在独立导演何杨的纪录片《应急避难场所》里,倪玉兰对着镜头说:“到了派出所以后,他们把我关进小黑屋,先让保安揍了我一顿,一会谁进来就踢我一脚,踹我一脚,把我从地上扔到沙发上,又从沙发扔到角落里。我要求上厕所,他们就让我爬着去,不然就是违反派出所的管理规定。” 倪玉兰住了一天就搬出来了,120块一晚太贵。 代理敏感案子 4月17日 星期六 阴 今天是我获释的第四天。前两天片警找老董说,监狱已将我释放的信函发送到了西城区政府部门,至今他们没有对我的居住和生活有任何说法。 他们早就无家可归了。2008年11月,倪家的房子被彻底铲平。 1986年,倪玉兰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分配在中央某单位,同时在正义律师事务所兼职。1994年,她又被安排到中国国际贸易总公司做法律顾问。从2001年开始,倪玉兰代理了一些敏感的案子。家里一些亲戚给她打电话,别跟政府作对。大家都害怕和她联系,不然就会被“调查”。 2001年7月13日,北京申奥成功。2002年4月27日,西城区新街口四条55号强制拆迁现场,很多拆迁户前去声援业主,倪玉兰举着相机也在其中。后来她被指控对现场工作人员和民警施行暴力,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倪玉兰则说,她的左腿就是那时被打得肌肉萎缩,从而再无法正常行走。 2002年,倪玉兰被吊销了律师执照。2003年出狱后,她腿脚不便,就在家里接待访民和维权者。“我们是为了寻求一个真理,我们走法律途径,没有任何过错。” 她教他们写材料,告诉他们要简单明了,不要啰啰嗦嗦,“不然别人不爱听”,也不要写那些过激的话,有基本事实和证据就好了。 开始流浪生涯 4月20日 星期二 阴 今天是我获释后的第七天。老朋友见面百感交集,热泪盈眶。人们在探讨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正当维权依法反映问题,却要被判刑,被劳教,被拘留。 4月28日 星期三 晴,大风5-6级 今天是我获释的第十五天。我和老伴在旅馆小屋住了14天,从22号这天起我们就没安宁过。上午我们就搬离了。下午我们到南河沿皇城根遗址公园避风。今天是我和老伴开始流浪生涯的第一天。 他们在路上捡到一个红色的编织袋,拉链有点坏了,但是还可以装东西。这样,他们的家当就增加到了一个、两个、三个编织袋。遗址公园里有半下沉的广场,那里风稍微小一点,也有太阳,他们就呆在里面。这儿是应急避难场所。 天慢慢黑了。一个保安指点他们,五四大街地下通道那里风更小一点。平日,那里总是有流浪汉呆坐、徘徊。他们在那里过了一夜。 表达能力直线下降 5月8日 星期六 阴 大风 下午高老太给我买来了衣服和食物。衣服的颜色特好看,这是我两年多以来第一次穿这么好看的衣服。 通过朋友介绍,何杨从5月上旬起开始跟拍倪玉兰,他拍了10天,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惨烈的故事,但是倪玉兰让他感到意外。“遭受了这样的苦难,大多数人都会变得激愤、偏执,甚至自暴自弃,但是倪玉兰仍然这么平和,她似乎有消化苦难的能力,或者说,她是站在苦难之上的。” 她第二次出狱的时候,还是带出了一样东西,他们没检查出来。那是写在卫生巾上的《认罪悔罪书》,第一句话是,“我是被称为罪犯的倪玉兰。” 在讲述到最痛苦的经历时,她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好像在叙述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然而她却偷偷在公共厕所里哭泣——两年的牢狱生涯让她的表达能力直线下降,为了重新流利地说话,她朗读报纸,但总是不停地念错。灯光也成了可怕的东西,监舍永远是一排白晃晃的日光灯,现在,她在日光下能看见的字,在灯光下就看不清楚。 何杨拍了10天,剪了7天,6月1日成片,6月5日传到网上。他开机两天,从自己的机器上监测到下载人数超过了两万,“后来种子散布出去,就没法统计了。” 网友“围观”派出所 6月10日 星期四 阴转晴 今天是我们流落街头的第44天。晚上6点半多,网友小袁看望我,给我捐款,教我如何使用微博。 网友第一次行动是15日。14日晚11点,东华门派出所一警官强行将倪玉兰夫妇的包裹装车,并将人带入警局。倪通过短信和微博求助,8名网友赶来要人。15日凌晨4时,派出所放人。 随后部分微博用户发出消息,号召大家6月16日端午节晚上和倪玉兰共度佳节,品粽消夏。 16日将近晚上7点的时候,网友们在五四大街的地下通道见到了倪玉兰夫妇,大家正在握手寒暄时,“警察呼啦一下就下来了。” 派出所外,网友们唱起了国际歌。接近晚上11点,张大军等网友在警察的“护送”下有序撤离,在空旷的王府井大街,响起了这样的口号:倪玉兰,回家! 倪玉兰次日凌晨1点被警方送回了西城,住进一家宾馆,临走时警察对她说:“你别在网上骂我们!好话也别说。” 回忆这一段时间,她惯常平静的神色不见了,开始笑起来。 据《南方人物周刊》 廖律师点评: 很抱歉,我摘录了整篇文章。当然不是为了填充字数,而是这个案件很“复杂”;如果不整体照搬估计大家也看不清来龙去脉。而且笔者看这篇文章也比较敏感,有可能过几天搜狐就给删了,大家没有一手材料对照,不知道该相信谁的好。 我作为律师对倪律师的遭遇也难免兔死狐悲,说实话,拆迁案件我也代理过不少;要说敏感,几乎没有不敏感的拆迁案件,因为所有的拆迁方都打着政府的旗号,没有几个拆迁不是政府工程的。拆迁过程中如果不能把握火候就有要和政府部门做对的嫌疑;不过政府掌握暴力机关,律师仅仅是据理力争而已。倪律师作为一介女流竟能对警察行使暴力,从而构成“妨碍公务”罪令人惊讶!不过,笔者也很奇怪,拆迁为何要动用警力,在拆迁过程中民警执行的是何种“公务”值得解释说明。纵观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均为赋予警察协助拆迁之公务。由此可见如果拆迁过程中没有民警参与,倪律师也不会妨碍公务,也不会被劳教。不知道笔者这么推理是否合理。 最后引用一句搜狐网友评论供所有与法律有关人士(也应包括警察)思考:“天子脚下都如此,中国还有净土吗?”这句话比较偏激,不过反应了大家的对法治的期待和盼望。
北京女律师“打伤”民警被判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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