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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借钱,后任还债,借的越多,政绩越大。这是个恶性循环,也是目前地方债无限膨胀的根本诱因。有消息称,我国地方债务在短短几个月内,已经从4万亿飙升到7万亿。据有关专家分析,高达7万亿甚至更多的地方债务,可能会拖垮中国经济刚刚复苏的脚步。而无限膨胀的地方债如果得不到切实有效地治理,将会陷入希腊式的债务危机。
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第二十八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文件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是,因为分税制的存在和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在强化中央财力的同时,客观上削弱了地方财力,但是,地方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而要发展经济,就必须不断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于是,在现行的财力不济情况下,地方政府只得举债搞交通、通信、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这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央行调研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5月末地方政府的3800多家投融资平台总资产近9万亿元,负债升至5.26万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约为60%。5.26万亿元的负债相当于去年全国GDP的15.7%,全国财政收入的76.8%,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161.35%。很多地方政府的负债额将远远超过本级财政收入,会面临巨大风险。
除了体制上的因素以外,更有官员不科学的政绩观这个因素在推波助澜。一些官员为了片面追求所谓的政绩,以政府的信用来大举举债。到处铺摊子、上项目,而这种情况,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尤甚。往往一个中等城市的政府举债几千亿都很正常。但是因为法律本身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是一种明规则,结果还是斗不过官员为了政绩而大举举债这个潜规则,于是又催生了地方政府举债没有进入国家宏观调控的“笼子”,形成了事实上的“体外循环”而得不到有效约束,构成了系统性风险的潜质,一旦在某个环节出现断裂,首先就会危及银行,进而形成系统性风险,成为推倒多米诺骨牌的“第一推手”。
勒住官员片面追求政绩观,摒弃以GDP论英雄,不仅仅是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化解后金融危机债务风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