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各界对这个网络交易办法的反应很强烈。最近几年,国内的网络交易越来越普及。淘宝、拍拍、卓越亚马逊、当当、百度有啊等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另外还有很多专业B2C网站也异军突起,像京东商城、凡客诚品等就是非常明显的例证。与网络交易的发展规模相比,网络交易的管理规范化远远不足。在网络交易中多次出现违反诚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甚至还有不法奸商敢于因为一个差评给执业律师拨打了数百个骚扰电话。所有这些都表明,网络交易确实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就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样的理所当然。国家对于网络交易实名制的推进,可谓是一步一个脚印。首先国家推行了经营性网站许可证制度。2008年,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地方性条例《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工商总局的新规,可以说是建立在前面的制度试点基础上的,水到渠成的成果。律师在此提醒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认真研究这个新规,并将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