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同意规则又称一票否决制,是指在公共选择的表决过程中,针对某项制度的决策或议案,必须经由全体投票人一致赞同的条件下,才可能获得通过的一种投票的表决方法。在直接民主制或特定的集体决策方法下,每个投票人都拥有否决权。而根据这一规则做出的集体决策,将满足所有投票人的偏好;因为如果该决策导致任何一个人的利益受损,都会招致反对票,进而不获通过。因此,一致同意规则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恰好对应帕雷托效率状态。
一致同意规则能够实现帕雷托最优均衡的分析,最早由K·维克赛尔在《公平赋税的新原理》[1]一书中给予论证,后经布坎南和塔洛克发展为立宪经济学的一般性结论[2],而丹尼斯·缪勒(Dennis C. Mueller)则在《公共选择》一书中,为该命题提供了形式化的证明[3]。缪勒在一个假定的税收和公共物品供给模型中讨论了两人社会条件下,一致同意规则是如何实现帕雷托效率的。在给定A、B两人社会和唯一的公共品G时,假定YA和YB分别为两人的初始收入,X为私人物品。则两人的初始效应函数分别为:UA= UA(XA,G) ;UB= UB(XB,G)。假定公共物品的供给资金由A交纳的税收t和B交纳的税收(1-t)提供。图7-1表示A在既定税负下,在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选择的无差异曲线。
图7-1中,当A为公共物品承担全部价格(t=1)时,预算线由YAt1表示;当A只需负担一半公共品费用(t=0.5)时,其预算线由YAt2表示;当A负担的公共品价格为t3(低于0.5)时,其预算线由YAt3表示。但税收与公共物品的组合(t3 ,G1),(t2 ,G2)和(t3 ,G3)处于同一条无差异曲线A上,因此,我们可以将这种组合转换为公共物品与税收的组合线,进而重新定义A、B的效用函数。图7-2显示了由投票者A的偏好转换而成的税收与公共物品的组合线,同理我们可以得到B的组合线。依据这一组合线,我们根据预算方程重新定义A、B二人的效用函数[4]为UA= UA(YA-tG,G) ;UB= UB(YB-(1-t)G,G)。给定二人的税收与公共物品的无差异曲线后,我们可以利用“艾奇沃思方盒”解释一致同意投票结果与帕雷托效率的统一性。
在图7-3[5]的艾奇沃思方盒模型中,A与B的税收与公共物品组合的无差异曲线呈反方向分布,我们在两簇无差异曲线中描述了A、B两人的效用分布,以及在两人社会中经由讨价还价就交易条件达成契约的问题。该图中,C1C2被称为契约线,该曲线轨迹上的任意一点对应的税收和公共物品数量的组合都将保证A、B两人的效用实现最大,或处于帕雷托效率状态。在契约线对应的数量组合(如C1、C、C2)中,A、B二人都将使该契约履行的集体决策变成自愿的决策,这一前提将保证公共选择过程实现一致同意,并使得该契约的税收和公共物品组合不产生任何外部性。而在契约线之外的任何税收与公共物品的数量组合(如C`、C``、C```、C````和C`````)都将存在外部性和契约成本,并无法满足帕雷托效率的标准。而一旦考虑就契约达成所需支付的成本时,一致同意规则往往无法实现。换言之,只要存在一个非零的交易费用,那么讨价还价的契约就可能偏离契约线C1C2的数量组合而无法实现帕雷托效率;现实的选择可能是通过改进契约规则或投票规则来实现帕雷托改进。因此,非完全契约和多数票规则往往是人们更为现实的选择。
[1] See Wicksell, Knut. 1986, A New Principle of Just Taxation, reprinted in R. A. Musgrave and A.T. Peacock(eds.), Classics in the Theory of Public Finance,
[2] 参:詹姆士M·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同意的计算》(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七章。
[3] See Dennis C. Mueller, Public Choice II,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43-47.
[4] 根据预算方程可知:XA=YA-tG;XB=YB-(1-t)G,因此,A、B的效用函数可以重新定义为关于G和t的函数。
[5] 该图的制作融合了布坎南和缪勒的分析。原图可参考:《同意的计算》(中译本),第110页;方福前,《公共选择学派》,人大版,第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