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旨在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已8年,审计人员发现:个别地区逾万人同时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中不少人进行重复报销,报销金额甚至超过看病总费用,这等于“看病还赚钱了”。(6月7日《新京报》)
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总是走极端。3年前,各地发愁的是农民参保意识不强,钱花不出去——基金沉淀太多。比如,2007年,内蒙古新农合基金有三分之一沉淀,自治区领导提醒卫生部门拿出解决办法,绝对不能把群众的“保命钱”留在账簿上。不仅是内蒙古,2007年,甘肃省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9.4亿元,当年统筹基金平均使用率为67.6%(2008年4月6日新华社)。如今,新农合基金成了唐僧肉——被各路妖怪觊觎。
利用新农合“看病赚钱”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新农合是农民的救命钱,它极大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返贫、有病不敢看的现象。对于救命钱,应该善用、惜用,而不是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如果说个别地区逾万人同时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因为两个医疗保险制度对接上存在问题,那么,重复报销、过度检查、合谋骗保等,则明显是农民、卫生机构和卫生管理部门合作共谋的结果。
我们的社会有个一悖论:没有福利,抱怨;有了福利,多占。怎么避免?我们会首先想到制度、监督和检查。可事实证明,制度很多时候形同虚设。以新农合为例,有关报销事宜肯定有相关制度约束,但在实际中被肢解。比如乡级卫生院因为实行药品零差价,不好达到住院报销起付线,一些人就前往未实行药品零差价的县医院;医院的医疗设备条件无论好还不好,一定要“充分利用”,实在不能从检查费上提高了,就延长住院时间;等等。
制度失效,只有监督和检查。审计署这次派出9个特派办分别对9省新农合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就属于此。但监督和检查不仅又增加福利实施的成本,而且还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违规现象。
其实,昨天还有一个新闻说,中国中间阶层负担沉重。原因在于,个税税负太高。有专家提出,个税应对不同的家庭支出情况区别对待。事实上,这种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个税体制,在一些发达国家一直做到的很好。我们的确也应该采取,因为这才是合理的。但问题是,如果我们真的允许综合扣除,那么会有多少人自觉足额纳税?我相信,很多人在年终个税填报表里,有关扣除的一项,一定会做足做透。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让我们有条件享受到越来越多的福利。可面对福利,我们在道德上准备好了吗?利用新农合“看病赚钱”的现象,不仅蚕食着救命钱,增加着福利成本,而且还阻挡着其他福利制度的事实。政策制定者肯定会打一问号:在缺乏道德自觉的前提下,这些措施会不会走偏?比如,个税一直没有按照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体制,恐怕就源于此。或许,一个没有公德的社会,就不配享有好的福利。
http://news.163.com/10/0607/02/68HSTQHC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