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流氓们的贡献
写于20030902
“你的小园子已经荒芜了,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有一年我正行走在环境恶劣的荒原上,忽然得到了这个口信。
每想起这位不具名朋友的从远方传来的关切嘱咐,心里就有些温暖的痛。当然,本人还算豁达,很清楚自己的遭遇比许多人强多了。家中后院一块任杂草丛生的小园子虽然被“搞环保”的流氓们一举荡平,但我毕竟还没被列入“钉子户”,还没有被连根“拔”起,不至于在旷野里就壮怀激烈到“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尚书· 汤誓》)。
我见过拆迁的场面,也知道不少“钉子户”和“拔钉子户”的故事。这是“权力话语”研究的非常典型的对象。当然,本乡本土的人并不需要学这些,就很容易从“钉子户”的蔑称中感受到“拔”的孔武有力和凛然姿态。钉子和钉锤是什么关系?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了。
我是在“第一时间”(事发当天)了解到南京折迁户翁彪自焚事件概貌的,但对传统媒体是否会报道并没抱希望。两天后,在与《新民周刊》一名记者通话时意外得知,他们已有记者到现场微服采访,过两天就将刊出这一事件调查,但我仍觉得这稿件可能会胎死腹中。
没想到《新民周刊》令人刮目相看地刊出了图文并茂的详细报道,描述了腿部有残疾的青年翁彪是如何被拆迁办逼上“予及汝偕亡”绝路的过程。
说起“钉子户”一词,印象中它最早出现于上世纪的80年代中期,那时正是中国城市化开始加速的初期,孔武有力的“拔钉子”故事从那时起开始频频发生。
90年代初,东北赫赫有名的恶霸匪首---乔四被枪毙后,这个比后来的沈阳黑老大刘涌似乎还嚣张的乔四故事不胫而走。其中有一报道这样介绍过,乔四最初就是靠给“拆迁办”当钉锤,用剁钉子户的手指等血腥暴力的方式——“拔钉子”有功起家的。在大刀阔斧的城市化加速度进程中,这些流氓渣子立下了多少“汗马功劳”,这是个相当值得研究的课题,就像这些年的流氓城管为“维护市容”作出了什么贡献也值得系统研究一样。
“钉子户”一词在中国城建史上具有特殊含义,这个曾因媒体的广泛鼓噪,为拆迁过程中采用野蛮暴力的手段,提供了一种最通俗的“合法”解释。
剧烈的城市化过程,大量城市平民搬迁确实是不可避免的。他们被强制性迁走的确也是有补偿的。但迄今为止,补偿多少才算合理,被拆迁的居民是没有发言权的。
不满意吗?你又能怎样?
拒绝搬迁么?那好,在语义上,“钉子户”的指控就已经为暴力的“拔”、“推”(土机)、“铲”(车)提供了合法性。
其实,一个简单的逻辑推理就能证明这拆迁管理办法的恶。拆迁是强制性的,拆迁的补偿数额也由强制方说了算,被拆迁的就处于任人摆布的地位,要想保障自己的权益就是妄想。愤然做一回“钉子户”的代价将会怎样呢,血淋淋的翁彪自焚惨案在前,不用再多说了。
孙志刚的死导致了一个恶法的被废除,现在是该从根子上问问,又一个“恶法”应该终结或该彻底修改了?如果是,翁彪就算没有白死。这也算行为蛮野,有同流氓的拔钉者们的贡献吧。
200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