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的项目有哪些?


  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企业的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的项目;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并能形成出口创汇的高技术项目;

  (4)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联合创新的项目;

  (5)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的项目;

  (6)在山东省重点领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设计创意行业等;

  (7)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8)企业间的合作项目,特别是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科技项目。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式

  专项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1)无偿资助。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等阶段的必要补助;项目新增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生物、医药类的药品项目可放宽至3年);企业需有与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

  (2)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小批量生产、银行已经贷款或有贷款意向的项目;项目新增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