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富人比邻而居,就不边缘了?


    

      兰州市推行贫富混居,在商住小区内“配建”与商住楼房外观造型、色泽都一样的廉租房和经适房。如今,“混居”在兰州已被视为一种“模式”,兰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孙建中表示,此种方式是“经过反复权衡,刻意安排的,在全市各个区县几乎都被采纳”。据说,“贫富搭配”的目的,是不让贫困人群“边缘化”,并在邻居的积极影响下、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重庆晚报》7月15日)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今后武汉市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必须拿出一定比例做经适房和廉租房。官方解释称,这样富人与穷人混居,既可共同享受小区及周边交通等公共资源,又可保证房屋的质量,同时,可以避免富人与穷人之间产生心理隔阂。(《武汉晚报》6月15日)

      武汉市“贫富混居”可能还只是停留在官方的一个规定,而兰州市的穷人已经搬进了现实的“富人区”。实际情形如何?从媒体的报道可知,住进“富人区”、全家5口人总收入不足1250元的贫困户马世杰表示,“很满足”,不过,媒体没有体现那些“富人”们的反应。比邻而居,来日方长,或许在未来的日子里,大家成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真的可以贫富互补、相互影响,穷人们不再边缘,进而走上致富之路。

      然而,以为“贫富混居”,就可以渐渐的“在邻居的积极影响下、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不切实际。贫困户,或者干脆就是穷人,当然可以经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与富人比邻而居,但是仅仅通过居住地的改变,并不能改变穷人的经济状况。

      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中国人历来讲究“择邻而居”,所谓“孟母三迁”,看重的就是比邻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在现代城市社区,此种“古风”虽然有所保存,但毕竟已经不再是传统那个相互熟识的熟人社会,邻居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淡薄多了。要说“富邻居”能对“穷邻居”能有多大的影响、带动,确实不是一件能够量化、能够确定的事情。从“富人”一方而言,也没有那样的义务。即便有,恐怕也是小概率事件。至少,不应该成为公共治理中缩小贫富差距的依据。

      贫富混居,也只是居住的一种形式而已,并非经济政策。并不能被赋予更多的美好想象,更不能够替代政府改变贫富悬殊状况的政策安排。在贫困群体的住房权利得到保障之后,还是应该有其他的配套政策帮助这个群体提升经济实力,逐步改善经济地位。仅仅住到了“富人区”,不可能改变其“边缘化”的社会地位。

      论者每每乐意援引法国“贫富混居”的“城市更新计划”,往往容易走上另一个极端,孤立地看待“贫富混居”,以为这一剂药方就可以药到病除,中国城市中的贫困群体只要住进富人区,与富人“同一个屋檐下”,似乎就均贫富了。事实上,当下中国的贫富差距并不是贫富分居造成的,因此,贫富混居注定不可能让穷人与富裕攀亲。根本上还应该在经济政策的制订上,多给贫困者一些致富的机会;在社会政策的制订上,让贫困者多一些上升的渠道。

      如果不从制度上有所改进、有所反省,只是通过政策强力让穷人住进“富人区”,则“富人”很可能选择“用脚投票”,去寻觅新的富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