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规定国企重大事项须由领导集体决定。这是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要求国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中央再次要求国企民主决策、集体决定,由它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在现实中,国企的最终决策权在总经理(董事长、总裁),一切由总经理说了算,这一现象普遍存在。党委(组)集体领导、经营班子民主决策在大部分情况下,仅仅是摆设。重要问题、关键时刻还是行政一把手说了算,这一现象是长期存在的,与国企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过程相伴的。是与国企的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和业绩考核相关联的。
国企领导班子的结构与分工也影响着民主决策的执行。
在现行的国企管理体制下,现行的业绩考核、经济责任指导下,国企班子要做的真正的民主决策、集体决定是两难的,这是管理风险和企业效率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