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将成历史为何引发集体误读?


晚上陪单单在鸟巢看演出时接到北京交通台的电话要求采访,本打算晚会结束后通话,但想想还是担心记者太辛苦,所以还是在中途出来打电话了,鸟巢实在太大,我花了20分钟才找到一块可以坐下来且不至于太嘈杂的草坪接受采访。等我再回来的时候,晚会已经接近尾声。采访录音会在明早6:30-7:00的1039新闻早报中播出,估计6:45左右,是关于质检总局“中国名牌”的评论。

说实话,今天早上在手机新闻报上看到这新闻,确实有点苦笑不得的感觉。突然想到一个词“复辟”。

本来,质检总局此举本来可以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质检总局原本雪上加霜的形象有望得到好转,结果今天的“误读论”让各界大跌眼镜。为什么“中国名牌”将成历史会引发集体误读呢,而且这么多媒体都在正面的支持和称赞呢?就是因为大家都在内心深处认为中国名牌应该停止!这种“民心所向”的新闻却源于集体误读,这多少有点讽刺的味道。

质检总局,想说爱你真的不容易!还是把质检的主业做好吧,品牌的事情还是遵照国际惯例,交给市场来做吧。第三方机构评选的榜单老百姓不用太在乎,而不会因为中国名牌出事而殃及质检总局的声誉,进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附上一些各方面的评论吧。最后是我去年写的一篇文章。

质检总局: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终结系误读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杨滨
    “2012年,‘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终结”——针对有媒体曝出“中国名牌产品”将停止的消息,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否认。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质检总局最近发出了一份《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个别媒体对这一通知进行了“误读”。实际上,质检总局目前并没有确定今后停止使用“中国名牌产品”。相反,正在研究并重新启动中国名牌战略。质检总局称,中国名牌的评选机制一定要改变、创新。

昨天,京城某媒体报道,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公布的493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满;2006年公布的5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满;2007年公布的8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这些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该媒体据此分析,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

“我们从没有说过中国名牌产品要禁用,此前也没有记者就此事向质检总局进行过咨询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质检总局6月22日下发了一份《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媒体记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这份通知进行了“误读”。该人士向记者证实,质检总局从未说过中国名牌产品标志要禁用。

记者了解到,从2001年开始,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选。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因此最后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名单停留在2007年;在2008年和2009年,没有新的“中国名牌”出炉。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最晚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但这并不意味着今后就不再评选“中国名牌产品”。

此前,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工作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透露,中国名牌的评选机制一定要改变、创新。目前已达成两点共识:其一是中国名牌要在市场竞争中产生,要得到消费者认可;其二是食品类产品暂时不能进行评选。因此业内分析,中国名牌战略还会重新启动,将更多倾听消费者声音。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2012年将成历史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钱卫华

最快今年9月就有国内名牌产品不得再使用名牌标志了。昨天(15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

公告称,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公布的493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满;2006年公布的5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满;2007年公布的8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

这些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其中,2010年9月有效期满的中国名牌产品,如已印制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并在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上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可以顺延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之后,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据悉,早在2001年,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但2008年随着质检总局职能调整,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中国名牌”标志失于认定太泛滥

来源:渤海潮评论 作者:江德斌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属于质量标志,因此,打上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就意味着获得质检部门的认可,给产品套上一道质量光环,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何况,国家质检总局虽然舍弃了“中国名牌”,却又在谋划设立“国家质量奖”,据称是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奖项。

最快今年9月就有国内名牌产品不得再使用名牌标志了。昨天,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7月16日京华时报)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属于质量标志,因此,打上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就意味着获得质检部门的认可,给产品套上一道质量光环,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于是乎,全国企业都争抢“中国名牌”,而各地也纷纷推出奖励政策和名牌规划,鼓励本地企业获得认定。应该说,起初中国名牌产品标志还是具有权威性的,因为是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很高,常常成为购物的选择标准。但是,由于中国名牌认定标准太宽松,又夹杂有拿金钱交易的腐败机会,每年都有数百个产品被认定,从而造成中国名牌产品标志满天飞的现状,使“中国名牌”陷入泛滥之灾。

而过滥的结果,就是无法控制。产品质量本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中国名牌”标志虽是对产品质量的认可,但并不代表产品质量就永远优良。政府推广名牌策略,其目的是奖励优秀企业,帮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先机,以实现“走出国门”的战略目标。但是某些企业并不珍惜荣誉,只是将其视作市场的“敲门砖”,从而在迅速获得巨额利润之后,却忽略对产品质量的呵护。

在近些年发生的质量门事件中,获得过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的比比皆是,“中国名牌”的形象也一落千丈,不再是质量过硬的代言词。就如同曾经的“免检产品”标志一样,“中国名牌”也因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而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与此类似的,还有中国驰名商标、省优名牌、部优名牌、××金奖等等,都堕入过滥之忧。

没有了“中国名牌”,也不代表中国就没有名牌,企业要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自然会在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凭借可靠过硬的质量口碑,去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同。

何况,国家质检总局虽然舍弃了“中国名牌”,却又在谋划设立“国家质量奖”,据称是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奖项。按照规定,“国家质量奖”每年只有6个名额,评选标准也更为严格。这证明政府部门对企业的质量认定并未放弃,仍在坚持走国际品牌战略道路。但是,鉴于“中国名牌”之殇,未来的“国家质量奖”必须从严认定,宁缺毋滥,不可放松标准,才会真正成为中国企业产品质量的最高荣誉。

 

“名牌”背后

来源: 西安日报 作者:李清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分批公布的近两千个中国名牌产品,最晚的将于2012年有效期满。之后,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有效期满只是表面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2008年国家质监总局就公开表示,今后将不再直接办理名牌评选活动。这次提醒公众,最后一批中国名牌产品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之后相关标志不得再被使用,可以说体现了工作的认真负责。然而,我们今后真的不需要名牌了吗?

其实,根据质监总局的规定,只是该局不再组织名牌评选活动,不再向企业颁发中国名牌称号。也就是说,即将成为历史的,只是由质检总局组织评选、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并不是名牌产品本身。而且质监总局不评名牌了,并不等于说其他机构也不能进行名牌产品评选。

在笔者看来,质监总局组织评选的名牌产品,标志到期后停止使用,是一件好事。这有助于让名牌回归市场决定。

然而,如果简单地放弃官办评选,社会上的一些敛财评选并不会自动消失。只有加强监管,不给各种随意的评选以空间,才能让企业苦练内功,争创真正的名牌。

 

名牌不应是官方封出来的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耀 琪

据媒体报道,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这个产品标志。

何谓“名牌”,消费者心中自有体验,自会取舍。企业能不能成名,就看其市场竞争力,日久得人心。但是过往的《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将市场竞争也纳入到行政关怀中,从主管部门的高度来排座次。各类行业协会貌似社会组织,实质行政替身,履行着为行业树立榜样、彰显形象的任务。但是历史已经表明,凡是行政性、垄断性的各种评优活动,都难脱寻租的干系。不但如此,常常因为名牌,所以免检,以至于问题丛生,信誉耗尽。

按照正常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政府为企业背书,不但匪夷所思,而且充满风险。主管部门坚持要做,只能证明一是为了政绩需要,彰显部门管辖之重要,二是企业利益输送,让行政部门难以割舍。如此这种父权兼越权的思维,到了今天是越来越难行走下去的。像“中国名牌”那样的,还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世界名牌”,日益受到民众冷落漠视。成熟的消费者有了更多的判断标准,有更开阔的视野,企业妄图借助国家贴牌来打开市场,这一思维已经落伍。

说了千遍万遍,作为政府,回归自己的本位,做好行业的裁判员而不是颁奖员,才是第一位的。政府的职能是为经济活动创造最公平的制度环境。这不但是摆脱自身寻租和利益输送的嫌疑,更是现代行政的基本要求。现实生活中,越是强大的企业,受到政府的保护就越明显,这种为民众深恶痛绝的恶习至今都未见收敛。一个“三鹿”倒下了,可是还有许许多多各行各业的“三鹿”在活跃着。这才是比任何锦上添花的评奖都迫在眉睫的问题。

民众迫切需要的,不是政府的贴金,而是政府的监督,需要政府突破各种利益网,最终为民众织就安全网。名牌产品一类的贴牌,就留给社会中介去做好了。官封名牌,还是趁早退出市场为好,以免混淆视听,贻笑后人。

 

删除“中国名牌” 更要删除权力管制市场思维

来源:国际在线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为5年,为国家质检总局在2001年设立的评选类别,每年申请到“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的都能达到几百个。

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国家免检产品”的概念退出了历史舞台。原因至少有两个:其一,“国家免检产品”被“牵一发而动全身”,并且还露出了体制的“马脚”,是保护毒奶粉还是保护消费者,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其二,“国家免检产品”是权力主导下的品牌形象的建立问题,这其中自然难以避免权力寻租、权力出卖等现象。现在,“国家免检产品”的孪生兄弟“中国名牌产品”,也要退出历史舞台了,我们可以肯定的说,这是不折不扣的制度进步。

但是,公众的疑虑远未消除,“中国名牌产品”产生的根源是权力对市场的管制思维,所以,公众更希望看到权力能够彻底彻底摆脱这种思维。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名牌产品”就不止是“中国名牌产品”,而是像“牙防组”一样的借助权力垄断优势实行权力自肥实质的权力经济。要知道,剔除这个思维要远远比“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重要的多,前者是源流,后者是浪花。

市场本是自由的,品牌的树立、形象的维护,也都应该交给市场自己去调节。权力要做的,便是给市场提供一个自由竞争、合法竞争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有实力有信誉者,自然可以成为翘楚,无实力无信誉甚至坑蒙拐骗遗害人民健康者,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巧弄一个又一个虚名,来干预市场环境的自由法则,虽然名义上是为了确保名牌、确保质量,但如果监督缺位,很可能就会酿成三鹿一样的惨剧和悲剧。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讲,权力不能代替消费者成为裁判。即权力不能干预到权利的判断思维。一个品牌,能赢得什么样的信誉,能获得多少回头客,都应由市场主体去开发。打广告、做宣传是必不可少的市场要素,但更为关键的,还应当从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扎实做到。“中国名牌产品”评选活动的出炉,便是权力无视消费者主观感受、替人作裁判的典型代表。

巴菲特有句名言,确实值得我们反思,“你站错了跑道,即便奔跑又有什么用?”删除“中国名牌”与“免检产品”,更要删除权力对市场的管制思维。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让自己的权力站对跑道,然后进行到有序的运行状态,才能实现有效的监管,也才能建立起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运行秩序。也只有经得起市场与消费者检验的品牌、名牌,才是真正的名牌,才是真正的放心产品。

(来源:京华时报)

 

继“免检”之后最该废除的制度是什么?

这次,由三鹿事件引发起的全民对食品安全的忧虑,引起了国家决策层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甚至严厉批评一些干部对群众生命麻木不仁。 9月18号,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出《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免检制度通知》,从9月11号三鹿事件爆发到9月18号(国耻日),短短不到一周的时间,一部执行了多年的免检制度迅速被废止,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拍手称快的好事。那么在“免检制度”之后,与之息息相关的“中国名牌”是否也该废止?

质检总局违反国务院三定方案,非常设机构每年评中国名牌

先简单回顾一下“中国名牌”的来历吧。据公开的资料,中国名牌是从2000年起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实施,7年来,一共表彰了近2000个中国名牌产品,10个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其中 “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称号本身就被网友批评“非常滑稽”!“世界名牌”是一个国家就能够说得算的吗?那四川是不是也可以开评 “四川中国名牌产品”呢?

“中国名牌”自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受到法律界的质疑。2004年9月2日,新华社一篇名为《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中国名牌评选遭质疑》的文章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全国成百上千家报刊媒体、先后转载、跟踪报道。大学教授张树义直指中国名牌要害,“这是不折不扣的政府设租、企业寻租行为”,引发举国对中国名牌制度的集体反思。

8月12日,国务院公布的质检总局“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中国名牌”的评选。而8月13日,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发布了《2008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通则》、《2008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通则》。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就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其司长孙波就是名推委的秘书长,所有的中国名牌文件都公布在质检总局的网站上。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算不算直接办理?如果这还不叫直接的话,我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比这更“直接”的!我不明白质检总局为何胆敢公然违反国务院的三定方案?也不明白国务院为什么会对质检总局的行为视而不见?

据中国名牌网称,中国名牌是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推荐工作,并推进中国名牌的宣传培育工作!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是由有关全国性社团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部分新闻单位,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非常设”机构为什么“每年”都可以评选“中国名牌”?

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中国名牌的名单,就会发现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中国名牌”是不知名的,很多我甚至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叫“名牌”?顾名思义,就是有名,知名度高,像我这样专业从事品牌研究和推广工作的人都不知道,很难想象消费者能够知道熟知。

中国名牌评选不收费是一个低级的逻辑错误

好了,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情的逻辑。大家都知道,评选活动一定是需要费用的,专家的评审费用、劳务费用、工作人员的办公费用、网站的运营费用,这些费用总得有人埋单。既然国家不收一分钱,也就等于说企业不用支付一分钱,因为显然评选的企业不能把钱直接付给评审专家吧。那么由谁来埋单呢?难道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在日理万机的情况下,还有人有工夫来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来义务做中国名牌的评选吗?这是不是会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质量检验造成影响呢?

我们先来看看国际上品牌评选有哪几种情况:

1、由企业赞助,专业机构主持的评选。

由企业通过赞助的形式埋单,来支持专业机构的评选,这是比较通行的做法。当然前提是这家赞助商不得参与评选这些费用,否则就会有失公允。评选费用包括专家的劳务费用、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颁奖礼的举行、宣传等等……那么企业为什么要埋单呢?很显然,在评选的过程中,很多媒体需要关注这件事情,而关注评选的本身,赞助商的品牌会自然而然得到推广,也就是说评选活动本身的传播为赞助商的品牌做了广告,这就是企业赞助的意义?有人出钱埋单,有人愿意干活,评选的不用花钱。这样才能够保证评选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2、专业学术机构自费进行的评选。

一些有经济实力的专业学术机构或大型的研究机构,比如像Inter Brand等,他们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威和专业水准,也会投资展开调查和评选工作,他们也一定会为榜单的客观性负责,否则他一定会受到社会的质疑。而一旦榜单成功,他们就可能获得更大的名气和更多的客户,他们做榜单的评选,其目的并不是只为了榜单本身,而是为了招揽更多的客户,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这种做法很普遍,效果也不错。

3、由权威媒体主持的评选。

出于推广自身品牌的目的,从自己的经营利益和发行收益中拿出费用,来开展研究和评选的工作。这些费用最后可以视为这些媒体的公关、推广费用、事件营销费用,这些投入可以使这些刊物获得更多的关注,从而吸引更多的读者和广告客户,为了使自己在读者心中更有权威性,刊物本身不得不尽可能地把榜单做得客观、公正,虽然不排除该媒体为了照顾广告主顾而适当地倾斜,但我想大多数的媒体还不至于蠢到,为了照顾一、两个广告客户而毁坏自己的大好名声!

由《财富》杂志评选的财富50强,由CCTV评选的年度经济人物,由《中国企业家》杂志评选的年度25大企业领袖等评选都是这种类型。《金融时报》就曾因为蹩脚中国品牌排行榜遭到质疑,福布斯《2005中国潜力100》排行榜也曾受到质疑。

4、由政府拨付专门的经费进行的评选。

也有些国家比如日本,由国家拨付专门的经费,交给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研究和评选。这些专业机构不需要为了生存和温饱去“化缘”甚至“出卖色相”,他们不需要牺牲自己的原则去迎合自己的客户,因为政府就是他唯一的客户,他只需要对政府负责。

还有一些是企业主动付费参与的评选,如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发布的“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榜”影响越拉越小。

无论如何,以上这几种方式,或者是以上几种形式的组合形式,都是在逻辑上能够说得通,也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而中国名牌评选不收费显然是一个低级的逻辑错误。

中国名牌评选可能引发贪污腐败

而我们的中国名牌评选的方式,第一没有企业赞助,第二国家并没有拨付经费;第三企业也不交钱,因为质检总局又不收钱。照这么说,那所有参加名牌评选的人都大公无私了,他们一定牺牲自己的利益来做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但是我不知道评选的费用从何而来,我也不知道为何各级质检局都热衷于名牌评选。

大家如果往下深入调查,就会发现还有类似《北京市名牌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广东省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等等的省级子法,以及《深圳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之类的市级孙法,甚至县一级、乡一级的“子子孙孙无穷匮也”的重重孙法。各级别的《办法》无一例外,都为名称大同小异的各地“名推委”提供了存在的法律依据,俨然形成了一个生机勃勃的“生态圈”,这样的阵势岂能轻易撼动?

那么,中国名牌评选是否可能引发贪污腐败呢?2006年6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副局长李传卿《在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2006年5月30日)》,在讲话中,李传卿披露了中国名牌评选过程中官员索贿受贿的情况,“第二个例子,我们浙江省局一个副处长,在名牌申报当中索贿受贿,现在已经被检察机关立案”。

不出问题才怪呢,要不每个企业少则几十万,动辄100、200万的公关费去哪里了呢?每年到了评选“名牌”的时候,很多各地的企业就会到北京来“公关”。他们拿着地方政府奖励的费用前来公关,有些甚至有地方领导带队,专门驻扎北京,这些钱去了哪里呢?因为质检总局和名推委公开表示,评选中国名牌不需要任何费用。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近2000个中国名牌,按照最低标准计算,平均每家花费25万元,所有中国名牌企业花费在评选上面的费用也有近5个亿,既然国家和质检总局不收费,那么请问这5个亿到底去哪里了?

8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就在北京跳楼自杀,据悉是因为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邬的涉嫌经济案件。如果对中国名牌顺藤摸瓜调查下去,有没有可能查出一串腐败的大案来呢?

品牌评选不能由国家主导,应由市场和消费者决定

既然如此,那么到底品牌是否需要评选,我的回答是“要”!

但是评选不能由国家权力部门来主导评选。因为权力部门发布的评选结果无疑体现了国家意志,是以国家的声誉和国家的权利体系为担保的,甚至以前评上名牌还可以免检。在消费者眼里,这等于是国家认可并授予的荣誉。

而中国的名牌工作,正是需要一些有理想、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中介组织来完成。

好了,说到这里,一定会有人问,质检总局也是评,中介机构也是评,这之间有什么区别吗?那我们再来看看国家评选名牌和社会评选名牌有什么不同?

很显然国家评选是以绑架“国家权威”为前提的,只要是国家说的话就等于国家在为其担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的中国,“国家”这两个字的含金量显然非其他机构所能比拟。这样的话,就非常容易误导消费者,因为在消费者看来,“国家”难道还不可信吗?

事实上,正是因为打着“国家”的名义,才更具欺骗性,其危害往往也就越大。如果是社会中介组织做出的评选,消费者就有权利相信,也有权利不相信。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和有长远目光的中介组织,榜单的质量就成为其生存的根本和持续发展的基石。肯定会有目光短浅的人会做一些杀鸡取卵的事情,但企业是否认同将决定该机构是否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就像世界五百强的排行榜有很多,但是《财富》五百强最权威,这个权威是榜单本身的权威,是由于历史积淀的权威,而不是某个国家政府部门由于行政垄断所带来的权威,这种权威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也是经得起市场检验的。

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尽快废止“中国名牌”评选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这实际上是断了一些“二政府”类的行业协会的路,而为有真正市场开发能力,市场真正需要的中介组织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所以,我呼吁在国家废止国家免检制度的同时,希望尽快废止“中国名牌”的评选,取消所有 “中国名牌”称号,不要再让国家质检总局打着“国家”的旗号评选出来的“中国名牌”继续忽悠消费者了。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品牌还是留给市场和消费者做主吧,时间会证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