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关部门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强,但是,形形式式的诈骗活动非但没有任何停止、或者收敛的迹象,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花样越来越多,而且诈骗的金额也越来越多。
而这其中,诈骗得以实现的两大环节:电信与银行,应该说是有一定的过失与责任的。特别是电信行业,更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电信部门能够管理得严格一些,真正的实行实名制的话,那些用来诈骗的通讯工具又怎么会成为诈骗犯的工具?如果这一条路被切断了,那诈骗分子的诈骗阴谋又怎么可以得以实施?
当然,银行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能够把好关,那么那些诈骗分子诈骗阴谋的得逞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而这一切,皆源于一个“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