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私分叫“借用”


      6月30日下午,咸阳市政协副主席、“122幅于右任作品去向”联合调查组组长李文化向记者透露了调查组工作的最新进展:目前,122幅于右任作品中,大多数已经找到下落。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122幅于右任作品或外借,或滞留三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据2010年7月2日《北京青年报》)

     咸阳市政协官员疑私分于右任122幅作品问题是否成立,人们不仅期待着“等到调查工作结束时,调查组一定会把详细情况对公众真实、透明地公开”时,相关人员给出的说法是啥,更关注对122幅作品“被借走”、“被滞留”、“被保管”事实背后的真相应该作如何解读。

     目前,联合调查组所提供的事实是:这122幅作品现藏于三原县博物馆等地的80幅左右、三原县委原顾问崔德志等人“保管”30幅左右、剩余的近10幅被陕西一家书法学会“借走”。那么,这些作品果然是借走未还,不存在私分问题吗?

     借东西要还,物归原主,这是连孩提都懂得的基本道理。而作为于右任书展的重要经办人、三原县委原顾问崔德志,就独自“保管”了30幅左右作品不还,他怎么会这样犯迷糊呢?有什么权力“保管”于老先生的墨迹呢?

     其实,崔德志的“保管”,就是想占有。这有此前他“借用”农民珍藏的“花竹”楹联等于右任作品不还为证。据韩城市新城区五星村4组城八旬农民文秋芳韩证实, 1987年的一天,崔德志等人上门“以三原县人民政府、三原县博物馆筹办于右任书展为由,借走于佑任赠送给她祖父文劲民的“花竹有和气图书发古香”楹联等作品,也没有写借据,从此一借不还。面对文家多次索要,崔德志玩起了先拖后赖的把戏,“头一次,说得好,马上还;第二次,说找不到了,给3万元了断;第三次,说‘早都给你还了,哪有这个事?要还,你就把当时的手续(借据)拿出来’。”昔日的领导做派已荡然无存。

      崔德志这副抵赖嘴脸,与其连日来接受记者采访时屡次说的一样:“你(咸阳市政协)当时把东西(于右任书法)给谁了?有我的签字收条吗?你现在问我要,把当时的手续拿来。”咸阳于右任作品去向不明之事与文秋芳家的遭遇如出一辙。于右任的墨迹值钱谁人不知,问题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堂堂的领导干部与市井无赖一样,让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大为损伤。

     将“借用”变为占有,是公权力滥用的惯性使然。在一些人浮于事、吃拿卡要的政府机关里,向下属机关或企事单位借人、借钱、借车、借器材等,早已是见惯不怪的平常事情,甚至成为某些人的生财之道。由于借以还为归宿,以临时“借用”的名义,长期占有下属的人、车、钱、物,可以规避许多风险,占得心安理得。比如,借用下属单位和所管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到机关来帮助工作,即可以减轻工作人员的负担,又能为工作中难免的失误和差错,找到了合适的“挡风墙”、“替罪羊”。当遇到棘手问题时,可以让这些人“辛苦一下”;在工作出现差错后,可以拿这些人去抵过;还可以让这些人去“探雷”,万一把事儿弄砸了,一句“这位同志是临时借调帮忙的,对机关工作和相关政策不熟”的话,就把责任搪塞过去了。至于“借用”来的装备器材和钱物,如果没人敢索要,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员的变更,不了了之,顺理成章地化为己有。若是有人不视像斗胆催要也不要紧,既然是借用的,归还就是了,可是以后再办事就得费琢磨了,哪多哪少自己掂量去吧。

     正是“借用”的便利与归还的复杂,让“借用”成为政府机关的一种顽症,并大量地吞噬着集体和个人的财产,而又极不容易被发现和纠正。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从严约束公务员的执政行为,将权力装进笼子。否则,“借用”将永远是一种令人痛恨而又使人无奈的腐败顽疾,最终将毁掉执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