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是我国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具有重要的历史研究价值, 而且也具有重要的开发利用价值。它典型性的旅游发展演化模式、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对其经济社会、人文精神的侵蚀及影响,以及旅游业发展应该采取什么的策略对其它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近几年来,世界文化遗产地均利用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推动了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地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也使得旅游业成为该地区的主导产业。但是,随着旅游规模不断扩大,使很多世界遗产地处于高负荷的运转状态之中,环境压力不断增加,高密度人流的不断涌入,外来人群精神面貌对本地区人文精神的侵蚀等现象已经对文化遗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这恰恰也动摇了旅游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威尼斯旅游业发展的恶性循环模式应该给我们发展旅游业提供警示,我们必须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丽江古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又是世界文化遗产,如何保护好这座具有800多年特殊城市发展史和城市建设经验、灿烂的民族文化、多彩的人文景观的古城,充分利用它的历史价值,挖掘它的经济开发价值,丽江政府经过多年探索,形成了自己特色的世界遗产保护与经营管理经验,确立了丽江模式。
一、丽江古城是人类共同的世界文化瑰宝
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历史、传统、文化、伦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因素,但是最关键的是保护好遗产遗产主体的完好性、真实性、稳定旅游资源的根基。因此必须保护好世界文化遗产的基础设施,给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以前提条件。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会议通过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强调了“保存无论属于何国的独一无二的和无以补偿的珍品,对世界各国人民均有重要性。”“某些文化和遗产珍品具有特殊的价值,须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予以保存。而丽江古城作为一座具有800多年特殊历史的珍品,必须给予独一无二的保护与重视。
(一)丽江古城概况
它是一座具有较高综合价值和整体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它集中体现了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风俗风情,体现了当时社会进步的本质特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评语中指出:“古城丽江把经济和战略重地与崎岖的地势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真实、完美地保存和再现了古朴的风貌。古城的建筑历经无数朝代的洗礼,饱经沧桑,它融汇了各个民族的文化特色而声名远扬。丽江还拥有古老的供水系统,这一系统纵横交错、精巧独特,至今仍在有效地发挥着作用。”
丽江古城始建于宋末元初(公元13世纪后期),曾是元代丽江路宣抚司、明代丽江军府和清代丽江府驻地。古城地处云贵高原,海拔2400余米,全城面积达3.8平方公里,自古就是远近闻名的集市和重镇。古城现有居民6200多户,25000余人。其中,纳西族占总人口绝大多数,有30%的居民仍在从事以铜银器制作、皮毛皮革、纺织、酿造业为主的传统手工业和商业活动。丽江民居既融和了汉、白、彝、藏各民族精华,又有纳西族的独特风采,是研究中国建筑史、文化史不可多得的重要遗产。丽江古城包容着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集中体现了纳西民族的兴旺与发展,是研究人类文化发展的重要史料。
1、丽江古城在我国名城中的地位
丽江古城作为具有重要意义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它没有城墙、流动的城市空间,充满灵性的水系,风格统一的建筑群,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艺术使得它成为有别于其它古城。
1986年,丽江古城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4日,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丽江古城以其“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具有特殊价值;历经1996年二·三大地震,基本格局不变,核心建筑依存,恢复重建如旧,保存了历史的真实性”的总体评价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2001年9月,丽江古城被评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示范点。[1]这些殊荣确立了丽江古城在我国古城中的独一无二的地位。
2、丽江古城独具民族风情特色的世界文化遗产魅力。
丽江古城的整体城市布局完美阐释了“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现了自然美与人工美,艺术与适用经济的有机统一。丽江古城的整体格局有别于中国任何一座古城,未受“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途九轨”的中原建城复制影响。城中没有设置高耸林立的城墙,是一座开放式、四通八达的城市。丽江古城中的民居建筑融汉族、白族、藏族各民族之精华,又具有纳西族独特的风采。“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走马转角楼”式的瓦屋楼房鳞次栉比,形成了独特民族风格,被中外建筑设计学家誉为“民居博物馆”。它的街道自由散布,主街傍水,小巷临渠,城区内365座木石桥与河水、绿树、古巷、古屋相依相映,展示了高原少数民族地区小桥、流水、人家的美学意趣,形成了“曲、幽、窄、达”的风格。
丽江古城包容着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不论是古城的街道、广场牌坊、水系、桥梁还是民居装饰、庭院小品、槛联匾额、碑刻条石,无不渗透纳西人的文化修养和审美情趣,无不充分体现地方民族宗教、美学、文学等多方面的文化内涵、意境和神韵,展现历史文化的深厚和丰富内容。尤其是具有丰富内涵的东巴文化、白沙壁画等传统文化艺术,集中体现纳西民族的兴旺与发展,成为研究人类文化发展的重要资料。
二、丽江古城保护是地区政府的重中之重
1951年初,丽江地方政府明智地做出“保留古城,另辟新城”的决策,在以后数十年的城市扩建中,古城得以较好地保存下来。1996年2月3日,里氏7级地震给丽江古城带来了一定的破坏,也给古城带来了机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民办遗产中心官员在国家文物局官员的陪同下,考察了丽江古城,并得到专家们的一致认可,终于在1997年12,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自此之后,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共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用于古城保护和管理,其中近3亿元直接用于对古城的维护和修缮。丽江古城的保护聚焦了地方政府的大部分心血,大规模的古城保护工作在丽江开展。
(一)丽江古城保护原则及策略
丽江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了古城保护管理的“一二三四五”原则。即:“一个坚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护管理古城;“二个树立”: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留住古城居民的观点;“三个面向”:面向世界,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事业,面向传统民族文化;“四个必须”:必须坚持原真性修缮,必须重点保护水系、道路、桥梁、民居,必须解决好保护古城历史风貌与满足古城居民享有现代生活之间的矛盾,必须让古城居民自觉参与古城保护;“五个不准”:不准破坏古城布局,不准侵占水系、道路,不准加高楼房,不准使用现代建筑材料装饰房屋,不准见缝插针新建房屋。
为了更加系统地、全面地保护丽江古城这一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市政府近几年先后出台了《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和办法,逐步构建起丽江古城保护管理的法制体系。10年间,该市累计投入9.8亿元,实施了以改善旅游、卫生、通讯、供电、供水和交通等基础设施为重点的古城环境整治。2002年10月28日,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与美国全球遗产基金会共同签署《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修复协议》,由双方共同筹集资金对丽江古城内年久失修的传统民居建筑进行补助修复,该项目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2007年遗产保护优秀奖”。
(二)丽江模式
“丽江模式”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持续性文化旅游发展丽江合作模式”,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典范,它是三年来对八个遗产地潜心研究、大胆实践的结果,是丽江古城保护经验之粹。
丽江模式,作为一个系统性的世界遗产保护框架体系,由四个相互关联的部分组成。
1、建立健全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
2000年6月原丽江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但未设为常设机构。2002年2月丽江市成立“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正式设为市政府
常设机构。同时,组建了“丽江古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行使古城的管理修建、用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实施古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明确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的道路。
2、鼓励传统民族文化活动。
恢复丽江古城特有的“用水冲洗四方街”活动及“放河灯”习俗;还开展了“茶马古道”和“走进纳西人家”等项目,把古代的马帮作为载体,将民族传统文化和民间手工艺有机的联系起来。同时鼓励当地居民在四方街、古城入口处、剑南春文苑广场等处开展每晚的民族文化活动。实施了“地方民族文化展示窗口”项目,经常将丽江知名文化人士请到古城,展示其民族文化,如:“和志刚书斋”、“品忘艺堂”、“纳西古乐”等,同时实施丽江名人故居的保护与恢复工作。这些措施,极大地增加了丽江古城的文化含量。
3、加强对古城居民和游客的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
丽江中小学校开设市情教育课,印制了名为《多彩的丽江》的教材。同时,组织小学生开展“古城小卫士”活动,在古城中进行义务宣传和环境卫生工作。在丽江电视台、《丽江日报》开辟专栏,定期宣传古城保护方面的知识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
4、规范和控制古城的商业活动。
丽江古城本身是一个商贸集市发展而成的城市,在历史上曾是西南古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上的一个重镇,是滇西北地区的重要商品集散地,商业较为发达,古城的大街小巷两旁均有很多的店铺。为加强对古城商业活动的控制和管理,地方政府从维护古城传统风貌的角度出发,实行了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准入制度,并对店铺的招牌、柜台、装修按与古城风貌相协调的要求进行了改造;对古城内的经营户实行总量控制,并要求从业人员中本地居民占一定的比例;对已在古城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全面的遗产知识和古城历史、风土人情、职业道德等培训,培训合格方可营业。
这四个部分使得世界文化遗产持续性经营管理得到长足的保证,这也使得旅游业的发展有着稳定的根基支持。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顾问、亚太地区办公室主任理查德先生在谈到“丽江模式”时指出:“丽江的经济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该地方于199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以来对旅游业的发展。最令人赞赏的是丽江旅游业的发展,没有抹去世界文化遗产大研古城以及附近的束河及白沙村的历史个性。丽江大研古城依靠传统的基础、古老的工艺及纳西族的智慧被完好的保存下来,其历史的真实性得到了高度的重视。”
因此继续发扬、延续丽江模式,是丽江古城保护的一条必须之路,也是丽江经济发展、旅游业持续发展的保证。
三、丽江古城旅游业
“丽江模式”既推动丽江古城的可持续保护、可持续利用,又为发展旅游业,开发文化遗产经济学价值提供了可循之路。
1997年,丽江古城申报世界遗产成功以来,旅游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1995年全市游客总数为84.5万人次,2005年达到404.23万人次,比1995年增长3.8倍;199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为3.26亿元,2005年达到38.58亿元,比1995年增长10.8倍;1995年全市旅游外汇收入1070.6万美元,2005年达到4931万美元,比1995年增长3.6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05年古城区游客接待总数330.3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3.68亿元,占全市游客接待总数的81.7%和旅游总收入的87.3%,可见丽江旅游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古城的吸引力,古城的保护利用是推动全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引擎。
(一)旅游业对丽江古城的积极意义
1、旅游业推动了丽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展,促进丽江经济结构逐渐转向多样化格局。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增进了丽江居民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与相互理解,为保护文化遗产集聚了资金。
2、旅游业极大地带动了丽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投资上亿元用于修复保护古城、环境综合整治和市政设施的现代化改造,把保护古城摆在城市管理的核心地位。同时掀起了以“雪山、流水、花园、东巴文化”为特征的新城建设。
3、旅游业的发展也促进了丽江传统民族文化的复苏。“纳西古乐”多次在国外展演并获得成功,东巴文化艺术节、东巴文化的传承、弘扬以及许多已濒临失传的传统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在旅游大潮的触动下得到复苏,并已融入旅游市场,得到了“重构”和“新生”。同时,旅游业还增进了丽江人与游客的文化交流,扩大了对外开放,解放了思想,更新了意识。
4、丽江旅游业形成了新的就业机会与新的产业,带动了宾馆业、饮食业、交通业、旅行社及导游业、旅游购物业、景点服务业等许多配套产业的全面发展,目前旅游从业人数已占总就业人数的36.13%居各大行业之首。目前,丽江地区已拥有200多家各类旅游企业,其中星级宾馆、酒店80多个,日接待游客能力近两万人。丽江建成了云南第二大飞机场,日吞吐量达几千人,丽江至昆明的高等级公路全线贯通,现代化邮政及电信网络通达全球,自2000年以来,丽江旅游业出现了平时旅游人数不减少,假日游客不拥挤的良好局面。丽江旅游没有淡季,标志着旅游业的发展已经纳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旅游业给丽江古城的保护与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
尽管旅游业的发展给丽江古城带来了经济发展契机,但是依然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1、旅游业发展带来巨大的人口压力,造成古城公共设施的破坏
丽江古城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因游客的高度聚集,造成主要景区人满为患的现象,使丽江古城失去了古城镇和谐安静的气氛,这种超负荷的利用和开发对丽江古城带来了极大的破坏。
1995一1999年,来丽江地区旅游的海内外旅游者从84.05万人次增加到280.4万人次,其中海外游客从3.05万人次增加到6.9万人次,年均增长分别为35.1%和22.6%。2000年,丽江接待的国内外游客数量己达258万人次,加01年322.1万
人次,2002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337.5万人。密集的游人使丽江的古民居、石板路、河道、桥梁、水系、景观受到损毁和污染,特别是古城区的垃圾量成倍增长,水污染加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居住、生活。
这种超过丽江古城旅游承载能力的旅游活动使旅游生态系统结构发生变化,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丽江古城旅游功能下降
2、丽江古城商业性不断浓厚,传统无形文化正在消失
1995年开始丽江古城旅游业发展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大力改建古城、掠夺居民的需求及空间以满足旅游开发的需要,导致了对古城原有的真实性和传统氛围的破坏。
在现代化生活与商业利益的双重驱动下,许多古城居民迁出,把家园让给了游客或商人。据古城管委会初步统计,古城内经营户达1300多户,其中餐饮店144户,各种酒店客栈146户。伪招揽顾客,各种招牌林立,破坏了丽江古城古朴、典雅的氛围。在旅游业的猛烈冲击下,古城居民开始转变自己角色,成为商人,使得民俗风情开始变味,渐渐背离了古城传统的历史文化氛围,正在破坏丽江古城的生态平衡和传统的生活方式。而这种人口置换和空间污染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将导致古城文化主体的转移和失落,从而使古城失去“活力”。
三、丽江古城保护与开发任重道远
尽管丽江古城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丽江古城保护工作的发展空间还很大,并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丽江古城保护与开发要在继续贯彻执行丽江模式下,进一步推陈出新,创新保护与开发模式,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一)多渠道筹集古城保护奖金,增加保护投入
拓宽丽江古城保护资金渠道,除古城维护费的收入外,要继续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国际社会援助和政府财政的投入等形式。在资金增加的条件下,投入更多资金完善基础设施,改造不协调建筑建筑,并进行民居修复补助,恢复历史建筑,建设为居民服务的设施,完善古城的排污管,全面修复古城的道路,对丽江古城环境进行绿化。
(二)增进旅游业反哺遗产保护的项目力度
通过创新旅游开发形式,以建设文化遗产论坛,建设丽江南部旅游入口,建设狮子山公园等项目为切入口,对旅游开发商进行融资投标,以旅游开发项目形式促进丽江古城保护的力度。
(三)进一步加大遗产保护意识和技能的教育。
首先加强对最易受到外来文化冲击的人群——青少年的教育。通过学校设置专门课程,进行遗产知识、丽江古城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的教育,使学生从小充分认识到这份祖先留下的遗产的价值,感受其带来的自豪感。其次,加强对外来商户的培训,使其更加了解本地的历史、民族文化,逐步变成新的丽江人民。再次,有计划地进行丽江古建筑技术的培训。丽江古城以其特有的建筑风格而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随着社会的进步,建筑新技术、新材料对古城建筑都有一定的冲击,同时,传统的建筑技术有逐步失传的可能,因此,通过有计划的进行古建筑技术的培训,使其得以完好如初保留并发扬光大。另外,通过丽江县东巴文化学校及丽江的几个民间古乐会的培育,继续加大东巴文化和纳西古乐的传承培训,使这一文化瑰宝不断传承下去。
结语
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文化瑰宝,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必须在全面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基础上发展旅游业,以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业发展共赢的目的。只有在保存丽江古城完整历史风貌和纳西东巴文化生态传承的基础上,丽江古城城市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才会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丽江旅游业发展的价值才能真正得到长久的保持。
参考文献
1.喻柏荣:《丽江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云南地理环境研究》, 2000年第2期。
2.任致远、尹豫生:《关于平遥和丽江保护与发展的几个观点》,《城市发展研究》,1999年第2期。
3.《云南丽江投巨资建新城护古城》,新华网云南频道,2003年7月18日http://www.yn.xinhuanet.eorn/ynnews/200307/18/content--719624.htm
4.《丽江古城》中国世界遗产网,http://www.cnwh.org/cnsites/nljgc/ljgcl.com
5.木基元:《云南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云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6.李芸:《旅游城市化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1年第31期
7. 陶伟 、岑倩华 《历史城镇旅游发展模式比较研究_威尼斯和丽江(1)》,《城市规划》 2006年第30卷第6期
8.王景慧、阮仪三、王林.《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 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11
9. 熊正益:《丽江古城保护利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http://www.ccrnews.com.cn/100014/100017/7721.html
10.阮仪三、吴承照 :《历史城镇可持续发展机制和对策——以平遥古城为例》
《城市发展研究》2001年第8卷第3期
11. 李秀春、杨剑锋、乐志伟:《创新保护理念转变管理模式 丽江古城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云南日报网 ,2007年12月17日 http://www.yndaily.com
12. 任致远、尹豫生:《关于平遥和丽江保护与发展的几个观点》,《城市发展研究》 1999.2
13. 王军、冯瑛冰:《谁来保护文化生态——历史文化名城忧思录》,中国旅游报 2000年9月6日第A2版
14. 丁立平 曹荆:《丽江古城》,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
保护文化遗产,发展旅游业
评论
5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