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命令软执行,遭遇人情冰冷


      7月17日到18日,河南、陕西、湖南、甘肃、辽宁五省接连发生5起煤矿事故,截至22日凌晨,造成了49名矿工遇难、6人被困。而就在10天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刚刚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从5起矿难暴露的问题看,“硬规定”在这些煤矿只是“软执行”,煤矿在落实国家政策规定中仍存在诸多“死角”。(据2010年7月23日《新京报》)

     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下达了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铁命令,而5起矿难都基本上没有矿领导守在现场,铁命令遭遇执行难。制度落实不下去,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是一项好制度落实不下去,就有必要从制度之外去查找不落实的原因了。

     准确地说,国务院的“硬规定”在一些煤矿遭遇“软执行”,根本原因并不完全都是落实制度过程中存在诸多“死角”,而在于制度之外,即在于贯彻落实制度的人,人情冷漠,极端漠视矿工生命。在一些矿长的心目中,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珍爱和保护矿工的生命,还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口号上。

     陕西韩城小南沟煤矿生产矿长孟宪宝介绍,虽然5名“矿长”平时都会随当班工人进入井下,但是工人一班的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而矿长们一般只在井下逗留4到5个小时。一些矿工说,矿长下井不仅没有工人呆的时间长,也不会一直待在危险最大的工作面。经常下井的仍主要是生产矿长和安全矿长等副手,真正“一把手”矿长却很少下井,有的甚至数月都没下井。

      矿领导“带班下井”在实践中很难落实,固然与监督机制缺失相关。我们也不否认制度具有根本性,但是单凭制度的外在约束力而严重缺乏人之基本常情的内在自律,缺乏对职工的真情实感,一切都是金钱至上,私欲膨胀,人情冷漠,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在人性道德匮乏的情况下,制度又能起多大作用呢?

     离开人情的沃土,制度必然枯萎。单纯依赖外在的冰冷制度不能保证“领导下井”,更无法提升矿工生命的安全度。人们不难想象,一个少情寡义、缺乏责任感、没有爱心的矿长,怎么能有与矿工同甘共苦的举动呢?看来,一旦背离了人性化的理念,不善于理解人、尊重人和关怀人,再好的制度也是毫无作用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源自人性的共鸣,而不是冷冰冰的制度。珍爱矿工生命观念的牢固确立,才能让矿长们与井下生产的矿工进寸步不离,形影不分,须臾不能脱离井下。可以这么说,不切实治理矿长的脑子里问题,他们就难以“沉”到井下去,“领导下井”制度再好也白搭。

      看来,“领导下井”并不是解决矿难频发的良药,惟有矿长们真正树立珍爱矿工生命的强烈责任意识,视矿工生命为个人的性命,对于井下的安全生产,内心时刻常怀如履薄冰、如坐针毡之感,随时牵挂井下矿工生分安危状况,使连结矿长与矿工之间的关爱,不再是冷冰冰的制度,而是人性的炽热光辉和人情的灿烂温暖。这样的话,你就是强拉矿长离开矿工半步,他都不恳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