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擒为智,不杀为仁


    生擒为智,不杀为仁


    从打开始写时评,我关注的目光总是盯着那些“可言说”的新闻,哪里伤天害理,哪里荒诞无稽,哪里公权侵犯私权,哪里的权力受到扭曲和滥用……批评,揭露,为无力者发声,是我们时评人的职责所在,这也是给我开专栏的媒体的良心所在。一直以批评为天职,当批评受到某种程度的局限时,就自觉地放弃了赞美。久而久之,也就失去了发现进步和美的眼光,失去了赞扬和肯定的能力。
    但这一次,我要表扬一下平时视为强势的公权力,表扬一下河北省邯郸县警方的作为。据《河北青年报》23日报道,邯郸县河沙镇日前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为确保人质安全,警方狙击手待命,准备击毙嫌犯时,一名十多岁的小女孩冲进指挥中心大喊“别开枪”。原来,嫌犯是孩子的父亲,被劫持者是孩子的母亲。面对小女孩的哭喊,警方放弃开枪,选择智取。最终生擒嫌犯,安全解救人质。
    当我在围脖中转发这条新闻时,没想到的是,邯郸县警方的行为受到网友们的一致肯定,有人说慎重开枪体现出对生命的尊重,更多的新闻同行则关注那位喊出“别开枪”的小女孩,她勇敢地一呼,充满了人性和亲情的关切,既挽救了父亲的性命,也保护了母亲的安全,同时,也“挽救了警方的信誉”。
    “挽救警方的信誉”,当然有所指。就在上月,广州一名警花4枪击毙嫌犯,引来社会广泛议论,有赞扬警花百步穿杨的射击水平,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见,焦点集中在是否有必要开枪。这涉及到执法伦理,如果人质面临生命危险,警方当机立断击毙穷凶极恶的嫌犯,就是在挽救生命,这无可非议。但同时,嫌犯也有生命,开枪只能是迫不得已的最后选择,中止犯罪行为可以选择其他途径,比如心理舒缓,转移视线,谈判、智取等。
    而结合到《河北青年报》的这则报道,显然,警方在小女孩喊出“别开枪”之前,并没有考虑其他途径的替代选择,而是“携带狙击步枪、防暴枪、催泪瓦斯、电台、破门器及防刺背心等反恐防暴装备急奔现场”。或许为了衬托当时的紧张气氛,报道还如实描述,“狙击手藏身在离歹徒不远处的砖墙和树丫之间,找准点位把狙击步枪架在树丫上,两腿跨开,弓身,瞄准待命……”
    真是千钧一发,如果不是小女孩情急之下喊出“别开枪”,后果如何真的不堪设想。也许一枪击毙嫌犯更能显出警方威风,事后还会受到嘉奖和表彰,而邯郸县警方在听到那一声喊叫后,果断决定将参战民警所用的杀伤性武器,全部换成了非致命性防暴武器,这就值得肯定和赞扬。他们不仅抵御了荣誉和嘉奖的诱惑而回归到执法人性,还给出了执法的另一种可能:在某种条件下,应尽量使用“非致命性防暴武器”。
    生擒为智,不杀为仁。生命没有第二次,嫌犯令人痛恨,但不一定罪当该诛。如果有可能,还是尽量以挽救生命为执法重心,这不仅体现出人性和伦理,更能让法律赢得人心而被尊重和信仰。
    要说明的是,近来,人性执法理念在警界已得到普遍认同,一些细节也不必赘述。但有时也会反复,比如广东东莞警方用绳索牵引卖淫女,就引来舆论不满。而这则由警方通讯员提供的报道,也不是完全没有瑕疵,其间大量使用了一些情感倾向的语言,从新闻的角度而言略显不够专业,这是报道的美中不足之处,然瑕不掩瑜,值得赞赏的是背后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