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东胜区公安系统公开招录文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职工子女;东胜区所属国有集体企业(包括东胜区原国有、集体企业)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子女;各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应该说,这比浙江某地招收公务员,只能在副科级干部子女中选,还是有进步的。
但如此荒唐的事情在全国还有多少,恐怕没有人能知道。
这些当官的,都把人民赋予的权利集团化甚至私有化了,尽干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一套,实际上是世袭制的影响。
这样的官场文化,还能代表人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