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公安局责令遂昌公安局撤消非法通缉令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

 

  2010年5月23日,仇子明发布微博,“公司贿赂我5位数以上的钞票,不要;公司贿赂我一台笔记本电脑,不要。我为我的气节感到自豪。公司行贿我本人未遂,变相行贿我的报社,6位数以上的广告费,差点谈妥,但我的编辑和部门领导不同意,多方斡旋,最终宁可不要广告费,也把稿子发了”。

  这样一名记者,7月23日起,竟遭浙江丽水市遂昌公安局通缉,这支公安还有没有基本的善恶之感!

  7月28日 @冒安林:“刚才电话采访浙江警方,确实属实。”《南方都市报》记者纪许光,紧急采访浙江警方后得到证实,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已被遂昌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名全国通缉。 @白衣渡江仇子明:我知道我会被锁定IP,但我发完这条微博就换地方了。之所以出来说话,就是我不怕,我所报道的都是事实,手上有王白浪犯罪铁证,系列报道间隙,公司找人行贿我未遂。我的消息也很灵通,公安部刚通缉我,我就知情了,我是潜伏,不是潜逃,只是不想进去了吃苦头。这事不会完,我一定会让遂昌公安局向我道歉!

  7月29日,在沸腾义愤的舆论中,丽水公安局宣布,遂昌公安局刑拘仇子明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其依法撤销,并向记者道歉。《经济观察报》副总编王胜忠说,这是新闻界全体同仁团结一致共同捍卫新闻自由的结果。

  这样,这次公安公然的违法行动就这样过去了吗?如此参与证券黑幕交易、滥用国家权力、通缉一名勇于揭露犯罪黑幕履的财经记者,遂昌公安局相关责任人已经犯罪,都犯了那些罪,应该接受何等刑罚?接下来,是否立案侦察凯恩股份的实际操控人?什么时候释放已被刑拘的温先生?想想这件事以及以前发生过的同类事件,这些罪恶简直是胆大妄为,无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