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土局终于向屯地的开发商下重手了。近日,该局发布了今年第三号“收地令”,2007年底成交的一幅仙林地块因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被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并没收开发商缴纳的1.065亿元定金。同样的情景在今年2月和3月的南京同样出现过,涉及两幅地块、没收定金2.46亿。
2007年的土地,近两年升值有多少?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09-2010)》的研究表明,中国土地市场价值从完全没有显现价值阶段逐步发展到价值快速增长,个别超前显现阶段。虽然不同的城市、地段有不同的价位,但是这个升幅应该是很大的数字。笔者所在的二线城市,现在的土地价格已经比三年前的土地至少升值了30%以上,热门地块都出现了翻番。也就是说,只要拍到了土地,仅仅静等土地升值,就是一笔丰厚的利润了。
不过,世上像这样笨的开发商还真的不多。明显拿着鸡蛋往石头上碰,焉有不破的道理?不过,还在笔者所在的城市,这些开发商就精明多了:拿到土地后,并不急于开发,也并非不开发,而是走政策的边缘,边开发边等待,结果,房子开发的时间就卡在政策规定的时限里,虽然拖延了房子交付时间,看上去是开发商吃亏了,其实完全是相反的结果,那就是正因为开发商这一拖延,就赚了大钱。道理很简单,土地升值、房子升值必然推高房价,等到售楼时,地价连同房价一并都被购房者“消化掉”了,而开发资金则有银行、建筑商垫付和预售金等方面解决,开发商的资金成本很低,于是就有了有开发商前期投入200万元而一轮开发完成净赚2个亿元这样一个开发经典!
开发商的暴利由此可见一斑,于是,便有了拿地的冲动,于是便抬高了低价,加上土地稀缺性的特征,竞相拿地不断产生地王-为顺势推高房价铺垫-房价居高不下,便就成了开发商的合理逻辑,这种明显逻辑所掩盖着的是房地产市场的潜规则。双赢或多赢的主体是开发商,其次便是城市政府、银行等,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购买者在不知不觉和无奈中为高房价买单,就连精明的炒房者也被蒙在其中。
在政府严控房价的语境下,拿地而不开发(不管基于什么样的原因),必然要被依法收回,过去有过这样的先例,只不过现在处理得更快一些,更利索一些。因为地方政府除了出售土地获取收益之权利外,现在又被赋予了控制房价的重大责任,想必在乌纱帽面前,GDP和财政收入也要暂时让路的。
南京市收回土地这做法虽是个案,但是却传递出了一些利好消息,那就是调控房价相对于其他工作和政绩,已经被摆到了很重要的位置上。只要政府真正作为,敢于挥起处罚的利剑,一段时间以来开发商和市场所形成的僵局有可能很快被打破。
南京没收开发商1亿定金的标志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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