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7月1日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 比常年晚7天


7月1日,辽宁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比常年晚7天。

    昨日,根据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定义,结合未来天气预报,辽宁省气象台宣布,全省于7月1日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比常年晚7天。

    我省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平均持续时间为61天(6月24日至8月23日)。历史上,我省气象意义上的汛期持续时间最长为92天(1956年6月8日至9月7日),最短为27天(2000年7月17日至8月12日)。

    所谓气象意义上的汛期,是指一年中6月1日到9月10日, 某地某年连续10天内累计降水量≥40毫米,降水第一天为该地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开始日,最后一天为该地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结束日。

    某市辖区内超过70%的县站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定为该市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最后一个县站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结束的当天作为该市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结束日。

    全省70%以上的市地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 78期的当天,定为全省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开始日;所有市地退出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的当天,定为全省气象意义上的汛期结束日。

    气象部门表示,进入气象意义上的汛期后,降水增多对缓解前期辽西局部地区的轻度旱情、降低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及水库河塘蓄水极为有利。

    汛期里易发生短时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局部洪涝灾害以及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早安排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汛期里多雷阵雨天气,人们在户外作业和出行时要做好雷电防护。农民要采取有力措施,减轻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给农作物带来的损失。城市要注意防范强降水造成的道路排水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