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对上的耶稣——《开除自己的总经理》选载


   只有耶稣,才会神龙见首不见尾,

   复活后就离开了。

   只有耶稣,才能如此一针见血地点破我的问题:

   我热情洋溢,但也遥远疏离。

    我写过那么多爱情小说,

但其实不会谈恋爱……

 

绿茶冰淇淋恋情

在纽约的那段时间,除了“老朋友”,也有女朋友。

1994年冬天,我认识Jane。在一家日本餐厅,一个朋友的聚会上。

她是挪威裔的美国人,我是台湾来的异乡人。走在路上,我们没有任何交集。坐在餐厅,也只是相敬如宾的邻居。直到上甜点时,她点巧克力冰淇淋,我点绿茶冰淇淋。当我们各自尝着自己的冰淇淋时,她突然转过头问我:“你的绿茶冰淇淋好吃吗?”

“不错啊,你要不要试试?”我客气地问。

这只是本能的礼节,若是一个男的问我,我也会这样响应。我不觉得她想吃,也不想分她吃。但没想到她真的就把小汤匙插进我的冰淇淋中,挖了一大口,然后放进嘴里。

天啊,我的绿茶冰淇淋!你竟然吃了那么大一口!

但更严重的是,她挖起的不仅是我的冰淇淋,也是我的心。

当我丈量她到底吃了多大一口时,整晚我第一次看她的脸。我知道这听起来像二流爱情片,但她舔汤匙时真的突然变成慢动作。她的嘴唇像个悬崖,我掉了下去。我的胃中蝴蝶乱飞,激起胃酸。那一刻,我爱上了她。

我从没想到过我会爱上白人。在加州念书时学校白人美女很多,但忙于功课,对她们只有幻想,没有行动。在洛杉矶广告公司实习时,同事都是美女。其中有个长得像梅莉·史翠普的同事,我们第一次出去吃饭,她就带她男友一起来。

到了纽约,功课压力没了,开始赚钱了,加上四周都是美女,荷尔蒙就解放了。女人说:“男人有钱有闲,就会作怪。”这是真的!我拿起电话来约Jane,她答应了。

我们外表上是不搭的。Jane是个建筑师,有艺术家的优雅与时尚。她的轮廓像罗浮宫里的雕像,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而我不久前还是留学生,还没摆脱留学生的寒酸与邋遢。西装是当年在台湾买的,脱下皮鞋可以看到鞋垫上写的中文品牌。我还在长青春痘,不管怎么洗,脸上都泛油。

“你应该穿得时髦一些!”白人同事给我建议。他带我到公司旁边,观光客爱去的“21世纪”百货公司(Century 21),买打折的名牌服饰。“你穿皮夹克应该不赖!”我换上,丑得要死。但同事说好看,我尊重专家意见,花了八百美元买下那件皮夹克,为了看起来跟Jane登对一些。

 

纽约爱情步道

第一次约会,星期天中午吃午餐。吃完后走过大半个纽约,我越走越喜欢她。应该是受到无数背景设在纽约的爱情电影的毒害,我觉得跟另一半走在纽约街头,是一件无比浪漫的事情。虽然我跟她走的是办公大楼林立的第六大道,但我心里计划着下一次跟她走中央公园的弯桥(《新郎不是我》的派屈克·丹西与密雪儿·莫娜汉)、布鲁克林大桥(《欲望城市》中米兰达和史蒂夫破镜重圆的地方)、Tribeca的小公园(《爱情三选一》的莱恩·雷诺与瑞秋·怀兹)、唐人街(《P.S.我爱你》的希拉里·史旺和吉拉德·布特勒),以及任何一栋公寓的屋顶(《穿越时空爱上你》中休·杰克曼和梅格·莱恩烛光晚餐的地方)。

我们边走边聊,聊到文学。她说她最喜欢的作家是Ayn Rand,最喜欢的书是她1943年写的小说《The Fountainhead》。我虽然念外文系,但压根没听过Ayn Rand。“她是谁?”我问。我其实不想承认我没听过Ayn Rand,因为我不想让Jane觉得我是“外国人”。外观的差异下,我不想再突显我们文化的差异。

Jane并没有嫌我,跟我介绍Ayn Rand。1905年生于俄国,二十一岁移民美国,是位小说家和哲学家。《The Fountainhead》讲的是一位年轻的纽约建筑师,他忠于自我、特立独行,追求自己的艺术理念,不向现实妥协。这本书既像小说,也像哲学论述。

我念外文系时, 常听教授介绍小说。但我从来没有像当时在第六大道时那么专心听过。“我会去买来看的!”我在她面前发誓,“下次跟你报告读后感!”

“那我要考你哦!”她说。

“没问题!我什么都不会,就会考试。”

她笑了,整条第六大道,因为她的笑声而拓宽十倍。

回家路上,我立刻买了一本《The Fountainhead》。令我狼狈的是:那是一本七百五十二页的巨著!回家看了两页,我就犯困了。这下子怎么办?下个周末要跟她报告,一个礼拜哪看得完!

念外文系时有个“不能说的秘密”,就是原著看不完,可以先看Cliff Notes应急(Cliff Notes即出版社出的名著白话解析)。周六逼近,只看到四十五页,而且那四十五页的内容在讲什么也看不太懂。于是铤而走险,决定买一本名著白话解析版先看,到时候胡扯乱盖,只求过关。

 

   试型约会

星期六我们再见面,我的心情像去考研究所的口试一样。兵临城下,我却国库空虚。她从远方翩然走来,当下我被逼上梁山。

“看完了吗?”我们在餐厅坐下。她温柔地问,完全没有威胁性。

“当然看完了啊!”我在美国工作面试经验丰富,多少练就了胡扯的功夫。

“觉得怎么样?”

然后我很生硬地,像背考古题的答案一样,把名著白话解析版的内容,东拼西凑地说出来。我像是戴了一个助听器,大声地听到我的话一字一句地反射回来。每一句都像没有嚼碎的肉,血肉模糊地摊在地上。就在我自己都听不下去的时候,她解救了我:“我们先点菜吧!”

点完菜后,她顺势谈食物,没有回到文学这个原本应该是我擅长的话题。我如释重负,但也狼狈不堪。我知道:这种里外不是人的慌张,就是爱。

我爱上了她,但她没爱上我。出去几次后,她回电话的时间拖长了,讲电话的时间变短了,我可以感觉到她并没有我对她的感觉。我不勉强,失联的时间从一周到一个月,半年后,我们失去联络。

我难过,但不怪她。

我怎么能怪她呢?正像《The Fountainhead》的主角,她忠于自我、特立独行,这不正是我爱上她的原因吗?

“你怎么这么轻易放弃!”朋友说。

对于爱情,我从不勉强。男女性朋友都说,“王文华你很被动耶!”“你是MBA,应该是最积极才对啊!把你拼事业的精神拿来拼感情就对了!”

“没办法,我就是不想勉强别人。”我说。

“你应该是肉吃得太少,侵略性不够。”

邪门!我还真的很少吃肉!

 

派对上的耶稣

朋友们看我心情不好,来我家开party,希望热闹一下,赶走低气压。熟朋友用我曾经拿来安慰别人的屁话安慰我:“哎呀,天涯何处无芳草”、“听说挪威人都很冷漠,你们在一起也不会幸福……”

我应付性地微笑,左耳进右耳出。倒是一位我从没见过、朋友带来的新朋友,让我永远忘不了。

“嘿,王文华你好,我是John。我们在大学时见过,你可能不记得了。”

“嘿,John。抱歉,是在台大哪个场合?”

“你不会记得的啦。我们有些共同的朋友,他们常聊起你。”

“真的吗?喔,不好意思。”我又回到标准的客套程序。

“听说你最近跟女友分了?”他说。我想:我们又不熟,你怎么问我这个?

“喔,还好啦。”我没兴趣多谈。

然后他说:“这个party很好玩,你是很好的主人。但是在热情客气的表面下,王文华,你其实是个疏离的人!”

“什么?”我没想到他讲话这么直,我以为我听错了。

“你很会交朋友,但你不会谈恋爱。”

讲完这话他转身走了,留我一个人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等到我回过神来要找他时,他已经不见了。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这个人。我问当天来的朋友,也没有人带一位叫John的朋友。

这个悬案到今天仍然未解,于是我把John叫做“派对上的耶稣”。

因为只有耶稣,才会神龙见首不见尾,复活后就离开了。只有耶稣,才能如此一针见血地点破我的问题。

我不愿承认,但我知道耶稣讲的是对的:我热情洋溢,但也遥远疏离。我写过那么多爱情小说,但其实不会谈恋爱。

这一点,在后来我去日本时又得到证明。

到今天,我仍然在寻找派对上的耶稣。不是想请他再替我算命,而只是想跟他说:“谢谢你。”

我也想跟Jane说:“谢谢你。”我曾经幻想我可以变成纽约爱情电影里的男主角,和她在纽约的街道上散步,但我终究不行。不是因为纽约的街道阻塞了,而是我自己的心阻塞了。

跟Jane第一次约会后,我再也没穿过那件八百美元的皮夹克。但一直带着它去日本、去佛罗里达、回纽约,最后回台湾。两年前,发现它放在衣柜里都发霉了。肩膀处都变成绿色,像是Jane吃掉我一大口的绿茶冰淇淋。

我拿到洗衣店处理后真空包装封起来。现在挂在衣橱,纪念我唯一爱上的白人女生。

我常想起Jane,想她最后跟谁在一起,生出来的小孩长什么样子。

但我到今天都没看完《The Fountainhead》。不过我没放弃,准备以每年二十页的速度,继续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