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证矿领导演好“变形计”


王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7月8日《广州日报》)

中国的人和中国的地一样,一些地方穷得不得了,一些地方富得不得了,到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你会恍如置身欧美发达国家,可到了农村,到了偏远西部,又会觉得到了非洲落后国家。地如此,人亦如此。而这种天壤之别,在煤矿、非煤矿山工作的人中可谓反差明显。领导和矿工,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私营煤矿,又是两个极端的极点。

每百万吨煤死亡率是南非30倍、是美国100倍的现实,让我们原本黑色的煤血迹斑斑。而这些血迹,都是底层矿工的,鲜有上层领导。事实上,哪怕是个小领导,都会选择留在井上。正是因为井下不见有决策权的领导,决策层缺少对井下安全的深刻体会,缺少对井下作业的深刻感受,才导致了安全事故频发。

“何不食肉糜”是典型的无知之问。不了解井下安全的领导,尽管不会有这样的愚蠢之问,但行动上并无二致。更何况,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情况感同身受,进而引起重视,也是常见的善治路径。记得有个电视节目叫《变形计》,让不同阶层、不同家庭的人互换身份,以此体会对方生活。尽管是演戏,但主角们卸妆后,仍旧感受深刻。同样,国务院要求矿领导与矿工同时下井、升井,又何尝不是一种变形计?由此,也不难理解国务院的苦心。

事实上,早在200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就对领导带班下井有明确规定,“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这次国务院要求矿领导和矿工同时上井、升井的要求,不过是对以往规定的强调和重申。重申规定,一则说明这一规定很重要,二则说明这一规定没有执行好,以至于需要重申。

为什么没有执行好呢?换句话说,领导当矿工的“变形计”为什么演不好?理由很简单:没有明确细化,没有实效监督。在矿工缺少话语权、监督权,或者不敢有话语权、监督权的单位里,领导下不下井、下多长时间,都将是领导主导下的自说自话。以纸面上的领导带班下井,应对纸面上的相关要求,这是所有缺乏实效监督的制度的一贯宿命。

国务院强调、重申矿领导带班同时下井、升井的制度,表明了国家高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也是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事故频发、人员伤亡不断的现实要求,这一做法赢得了舆论的赞赏。但如果重申后,规定仍旧停留在没有细化、没有监督的层面,那么重申、强调将不过是赚取掌声的豪言壮志而已。让领导跟矿工置于同样的生产条件之下,安全生产条件自然会有好转。可问题是,谁来保证这出“变形计”能够有实效?期待真正的细化和有效的监督。

http://news.sina.com.cn/c/2010-07-08/0414206331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