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炸出地下设施安全保障大漏洞


“7•28”炸出地下设施安全保障大漏洞

在南京大爆炸案中,存在着诸多人为因素。记者从南京警方处了解到,拆迁方邵殿军、董来荣,是以扬州宏运公司名义承接化工厂的拆迁工程。当合同约定的厂房部分拆完后,董来荣于7月26日私自挖掘地下管线,卖钱牟利,7月28日,碰断丙烯管道,引发爆炸。(30日新京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nanjinghuagongbaozha/content-3/detail_2010_07/30/1857632_0.shtml
从目前披露的情形来看,令人震惊的7•28南京大爆炸显然是一场人祸,暴露出地下公共安全设施安全保障的大漏洞。如今,煤气管道、通信电缆、自来水管等各种公共服务和专业性的地下管道越来越密集交错,这既是经济社会的重要表现,也使日常维护、安全保障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一旦遭到毁损,不仅会给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更直接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缺少醒目的标志、开挖的随意性、施工监管不到位等等,都给地下公共服务设施的安全保障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去年4月,浙江一公安局长买别墅雇人挖井,结果挖破地下煤气管道引发爆炸,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但由此暴露出的地下管道安全问题却似乎没有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如果类似的施工行为有必要的事前报备和全程监督,也许这样的悲剧完全能够避免。
因此,当我们把关切的目光聚焦在大爆炸事件的善后处理之时,千万别忽视同时被炸开的各类地下安全保障大漏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制度乃至法律层面加以完善。经验表明,平时的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比灾难发生后的亡羊补牢更有必要性,也更具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