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医院代理人放言:打过百多起医疗官司没见过用病历直接证明医院违法的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2010年8月13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吕先生等诉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医疗违法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医疗纠纷律师网的站长、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宋中清律师代理原告参加了诉讼。
宋中清律师代理原告当庭提交了两组共18份病历证据,用以证明奉天医院在治疗原告之子(确诊为脑出血)过程中存在的违法和违规过错:①毫无适应症并且违反禁忌、超剂量使用硝酸甘油、硝普钠、头孢哌酮舒巴坦、庆大霉素、亚胺培南等致患者贫血、长期低血压、肾功能损害;②医嘱病历与费用清单病历记载用药量不一致,病历不真实;隐匿第一次住院期间的护理记录单;③未告知违反禁忌和无适应症、超剂量用药治疗的风险和危害;④捏造败血症、急性呼衰等病情,伪造病历等。指出被告的这些过错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已经构成违法。
被告奉天医院对原告举证的病历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对原告主张的证明目的(医疗违法)有异议,认为医疗过错应当经过当地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能确定。被告也提供病历证明患者的病情和治疗事实。宋律师代理原告当庭指出奉天医院直接涂改病历27处、违法添加病历1处、刮掉医嘱用药1处。对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用药、停药时间和数值的篡改造成基本的医疗用药事实无法查清。第一次住院治疗的护理记录单被奉天医院毁灭或藏匿。医院的病历违法行为依法已经达到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
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 |
奉天医院的代理人当庭放言,他办理过100多起医疗纠纷案件,还没有见过一起这样直接用病历来证明医院违法的。
法庭在进行完所有的庭审程序后宣布休庭。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