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违规包年罚款是对违规的纵容和生命漠视
文 陶凯龙
日前,江西乐平部分司机反映称该市交警执行罚款包季、包年制。车主只要交1900元可保一个季度不罚款,交8000元就能保证一年不罚款。当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回应称40元的罚款处罚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到位,预交罚款目的是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据中国广播网报道。
有媒体质疑:这种包季、包年制的罚款究竟是交警为自己提供方便,还是为“马路杀手”提供滋生的土壤?
事实上,规定还没有形成,执行却已经开始,乐平交警们确实有“超前意识”。罚款的目的在于惩罚和预防,而这种罚款包年包季制的做法非但没有起到惩戒的作用,反而纵容了司机继续犯错。
那么,包年包季罚款制究竟合不合法?
据法律专家表示:毫无疑问,这是违法行为。处罚的目的就是预防和惩罚,他这个错误都没有犯在先,就把人家的钱就先收上去了,这明显是收费的性质。
有网友质疑:交了钱,就可以放心大胆违规了?站在司机角度上也是啊,钱都交了,不违反岂不是太亏了!也有网友质疑:难道在交警眼里只有钱了吗,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都不重要了吗?
有网友惊呼:原来交警执法的目的是为了创收,又一个垄断大型国企诞生了!
交通管理部门是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集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单位,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交通生命安全问题是民生问题,仅仅为了罚款创收为目的的管理显然违背了执法的初衷。执法管理真正的目的,教育才是最主要的,只有达到真正教育到位的效果,那么,解决交通违规行为也就不难。
如果推出包年罚款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之举,说是对于违规的纵容一点不足为过!如果说,包季、包年制的罚款是违法的行政行为,那么,制定政策的交警是否是为了方便自己的工作还是渎职?这样的责任由谁来负责?
中国国内司机对于高额的违规交通罚款一直颇有成见,原因是罚款代替了教育,数目可观的交通罚款成为一种巨大的经济负担。另外,部分执法人员贪污腐败以及违规执法让执法者形象和执法力度大打折扣。
从另外的角度看包年罚款那不仅仅是对于违规的纵容,更是对于生命的漠视。交通事故关系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公安机关的交通警察责任重于泰山,可是,在包年罚款事件中,公众看到的不是交通警察的社会与职业责任,而是为了罚款执法的方便,挑战公众的忍耐心和宽容度。
仅仅解释预交罚款目的是减少当场罚款的频率显然无法让公众理解。国家赋予交警执法权力,但是没有让交警乱作为,甚至是违法行为。如此让人理解困难的事件,谁该反思?谁该改正?相信不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