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营销突破之二:《从唐山大地震》看城市营销载体的选择


文/庄一召 

  电影《唐山大地震》是城市营销的一出精彩好戏。

  《唐山大地震》客观上唤起了民众对30多年前那场大灾难的回忆,但唤起回忆不是投资方和制作方的主要目的。对于投资占比50%的唐山市政府而言,唐山大地震是唐山市进行城市营销所选择的一个素材,一个最有震撼力、最有价值的素材,电影《唐山大地震》则是唐山市进行城市营销所选择的一个最有震撼力、最有价值的载体。

  《唐山大地震》投资1.2亿,7月22日在唐山首映,至8月2日,票房突破4亿,加上植入广告及其衍生收益约1亿,投资方已经赚得钵满盆满。直接到各大院线观影人数突破千万。这部电影作为城市营销载体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体现在它极大地提升了唐山的知名度,并且通过影片中的镜头,让众多的观众完成了与唐山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唐山大地震》的成功,证明了电影可以成为城市营销的重要载体。之前就有很多影片为城市品牌的推广起到过重大的作用,如《西雅图夜未眠》之于西雅图、《卡萨布兰卡》之于卡萨布兰卡,《阿诗玛》之于石林,等等,在当时的那个年代,这些影片可能并没有相关城市的参与,城市营销可能并不是主要目的甚至根本就不是目的,但这些电影确确实实成为了相关城市营销的利器。

  除去电影之外,城市营销还可以利用哪些载体呢?

  ——电视剧。

  ——曲艺。如小品、相声、歌剧、话剧、音乐剧、地方戏,等等。

  ——视频小品。如动漫小品、实拍视频小品、电视散文,等等。

  ——泛文学作品。如小说、故事、诗歌、散文等文字形式的文学作品。

  ——泛应用文作品。如新闻稿、论文、杂文、教材、课件,等等。

  ——音乐作品。主要指歌曲、轻音乐。

  ——泛美术作品。包括平面设计、绘画、书法、雕塑、摄影等作品。

  ——游戏。主要指电子游戏、网络游戏。

  ——活动。如运动会、博览会或展销会、论坛或研讨会、文化艺术节、联欢会、知识竞赛、教学或培训活动,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活动具有载体和通路双重性质。

  当然,城市营销最普通、最常见的载体还是硬广告,即直接的广告、纯粹的广告,其具体形式包括:文字广告(包括营销口号,即广告语)、图片广告、视频广告、音频广告,等等。

  不同的营销载体具有不同的营销价值。因为载体必须借助于通路才能到达受众,所以载体的营销价值大小主要取决于有关载体适用于什么样的营销通路,只有适用于影响范围大的营销通路的营销载体,才能将营销对象或营销素材传播给最大的受众群,从而产生最佳传播效果,创造最大营销价值。比较而言,电视剧、电影、流行歌曲、游戏、活动是更好的城市营销载体,各个城市在自我营销时可以考虑善加利用。

  事实上,有些载体,特别是活动,已经被普遍地利用起来了,例如,现在的中国城市,包括县域城市,差不多百分之七八十都已经有了或正在筹划自己周期性的文化艺术节或博览会,大者如广州的广交会、杭州的西博会和动漫节,小者如吉林市的雾淞节、江苏泗阳县的杨树节、山西晋中市的晋商社火节,不大小小者如哈尔滨的冰雕节、贵州黔东南州的原生态艺术节、上海动漫游戏博览会,等等。

  另外,许多城市普遍意识到超大型运动会和博览会及其他重要活动对于城市品牌的巨大提升作用,从而竞相申办这类活动。这类活动也确确实实给各有关城市带来了巨大的好处,成为城市营销的超级华彩乐意。如奥运会之于北京,世博会之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