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断指也无法自证清白时还能"断"什么


    

当断指也无法自证清白时还能"断"什么  刘效仁

“因为我们的饭碗被人砸了!” 原湖南省宁远县水利水电局的正式在编职工张珅等四人在劳动仲裁、法院诉讼都求告无门之后,远赴北京清华大学西门外集体断指自残,以证自己并未旷工。可不仅未换来失去的编制,反被刑事拘留,并受到“谁不妥协谁就去劳教”的威胁。关于事态的发展,当事者颇为无奈。“断指前后,我们的境遇没有明显的变化,也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但断了也就没有办法了。”这让人不能不想起自证清白的孙中界,乃至于想到可恨之人杨佳。当人们断指也无法自证清白时,真得不知道,还能"断"什么,还会“断”什么?( 20100818日 中国青年报)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没人愿意用自残身体的方式来求取真相。当孙中界在 “钓鱼”执法中步入 “涉嫌非法营运”陷阱,被城管处罚、扣车之后,当晚便自伤手指以表清白。此事公开曝光之后,不仅揭开了“钓鱼”式执法的黑幕,最终还原了孙中界的清白。然而,张珅等人却远远未能有此等幸运。当他们在企业改制中糊里糊涂丢了编制,最终被对方以“旷工”开除之后,不得不为“未旷工”自证清白。当然,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劳动仲裁,可等来的是“裁定不予受理”;诉诸法庭,得到的却是一封信访告知书,“该案属于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应向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反映,法院不予受理”。

何以都“不予受理”?从媒体叙事看,其间的矛盾关系并不复杂,作为劳动仲裁委或法院要理清其间的关系并不难,要依法裁决,还当事人一个公道,同样不难。可二者都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法院给出的理由,尤其不能令人信服。如果向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反映能解决问题,当事人何必舍近求远,舍简求繁?正因为劳动仲裁堵死了路,才求告法庭依法论断。从四人断指自残之后地方的做派看,“不予受理”显然与行政权力的干预有直接关系。或许正是慑于地方权力的威势,堵死了当事者祈求公平最后的路径。

孙中界的“柳暗花明又一村”,确与媒体的持续监督跟进不无关系。“钓鱼”式执法最终成了过街鼠,灰溜溜地黯然收场,政府不得不公开倒歉。宁远县四当事人的不幸所在,正在于政府的权力缺乏足够的制约。上级监督太远,舆论监督顾不上,同级监督太软,县域吏治权力无边。宁可另设一个“太平农电站”,以解决19人的工作问题,也不愿还原当事人的清白。无非是证明权力有充分的运作空间,包括使用政法资源。可以“不予受理”,更可以动用拘留、劳教的手段。

不难想象,许多人生悲剧正是这样人为制造的,是权力堵死了一切公平的路径。用宁远当事人的话说,“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该走的路都走了,告都没地方告了。”却只能断肢自残以讨还清白与公道,然而事与愿违,不仅清白不了还要再受拘役,背上“扰乱北京的公共秩序”的罪名。即使是扰乱了北京的公共秩序,可京都的警方倒宽容许多,倒是家乡“不能容忍”了。这让我冷不丁地想到,当断指也无法自证清白时,断二指又如何?断指不成,我们还会断什么?

当一个法治社会,法制和法律却保护不了弱者,付出断指的代价,仍不能还原个人的清白和尊严、权利,堵死了普通劳动者讨还公平的路径选择,虽说还不至于“逼上梁山”,但是否会激起个体报复社会的仇恨心理。那个对上海警察实施残暴袭击的杨佳,其可恨之人尚有可怜之处。杨佳的悲剧,就决非一个人的悲剧。制造悲剧的魔鬼,就在于公平缺失的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里。对此,我们不能不警省,更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剁下那根手指的刀,仍旧操在人的手里。

  http://news.sohu.com/20100818/n274287028.shtml  

通联:刘效仁,安徽省砀山县道北东路45号,2353000557809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