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政策不能严格执行是一种悲哀


     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关注的重要原因,主要是社会老龄化日益突显,独生子女问题更受重视。

      社会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议论,各有侧重。国家有关方面着眼于宏观。但社会个体更重微观。

      社会的批评,并非毫无道理。此前有央视白岩松在新闻1+1中的批评。以及社会上盛传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言论,但是,仍只停留在讨论的层面。最近的,是2010年8月24日(也就是今天)《经济参考报》第二版何亚福的《计生负面效应只露出冰山一角》。稿件对计生委官员的诸多说法,从学术的角度作了批驳。

       学术的批驳或谓讨论,历来就未停歇。但是,政策依然固我。这场反对计生国策在当下执行的社会力量,与社会权力部门的角力,或许仍会以后者的胜利而告终。

      事实上,更大悲剧在于,社会法律的威力,一直都只限于遵纪守法者。看看一些娱乐圈的有钱人,哪个不两三个孩子?再看看中国农村,两三个地生的不在少数。能否养活是一回事,孩子将来的前途是一回事,这些都应当是家庭自己的决定。而不当由他人以其他形式来决定。

      如果不能做到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法律只能对守法者有效,这到底是值得庆幸还是悲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