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学美术的时候,知道了印象派,以及被誉为后期印象派的梵高、高更,虽然他们的风格和印象派没啥关系,而且各自也风格迥异。最初是从理念上热爱为穷人画画的梵高,但是喜欢《向日葵》,喜欢《吃土豆的人》,更多的是出于一种道德感,如同讨厌毕加索,也是因为他的风流。但是如果从艺术上来说,梵高是值得尊敬的,毕加索是让人钦佩的,高更是让人着迷的。从我来说,更加喜欢高更那平涂粗线的热烈的简单,并且不失神秘。
而除了直接的艺术作品油画,其特立独行的追寻理想的生命轨迹本身,也俨然一个行为艺术,在精神层面影响着我,可以说,这是导致我离开出生之地、闯荡北京的直接原动力。
高更顽强执着、完全无视世俗的束缚,放弃银行职员的优渥生活,孤身远行,离开让他讨厌的现代文明,融入塔希提土著人群的生活,愈加野蛮而愈加平和。其实所谓的文明,也是野蛮;而那些土著居民看似蒙昧未开实则灵魂世界无比丰富,这给高更的生命注入了新鲜的艺术活力。我十年前就知道他的在塔希提岛的手记《诺阿诺阿》,当时画册上翻译的中文是《芳香的土地》,有一段让人心神激荡而又安详平和的文字。所以一直想看到这本书,可是十年之间,阴差阳错没有在市面上和图书馆见到过。以前做过一本册子,封面用的就是高更的版画部分:
前几天忽然看见当当网上有这本书,立马买下——
书是2005年初出版的,只印了5000册。彼时我在做什么呢?彼时我刚刚开始写博,而且发了一篇更早以前写的高更的纪念文字《诺阿•诺阿——芳香的土地——风中引诱——涅槃》,可是总之没有看到这本书。前天快递送来,我就急忙翻开,书页的周围有些发黄,网上说他的文字不如画好,他们真的是不懂高更。我一看那句子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自然知道她的爱情非常功利,其中的内容在我们欧洲人看来,是妓女才会这样去想的。但是善于观察的人可以看出其他东西。这样一双眼睛,这样一张嘴,是不会撒谎的。在所有女人身上,爱情与生俱来,功利不功利,这总是爱情。
……酒倒在杯子里与喝在嘴巴里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为什么操心这件事,神不是天天会给我们东西吃吗?太阳每天升起,光辉灿烂。明天,谁也不知道。
这是浅薄,无牵无挂,还是深思熟虑后得到的哲学,对多此一举的事毫无兴趣等等,我退出。世上一切都会让人称心如意。
……我每天赤脚走路,也跟泥地相熟了,我的身体差不多是裸的,不再害怕阳光。
文明离我逐渐远去,我的思想开始变得淳朴,对我的同伴也极少怨恨。我像动物似的自由自在,深信明天也跟今天一样,每天太阳对我、对别人都会升起,金光灿烂,我变得清心寡欲,文静和气。
一周过去了,这期间我显得这么孩子气,自己也未想到。我爱她,我对她这么说,这让她笑出声来(她当然知道),她好像爱我,从不对我说。有几次夜里,闪电划过特哈玛娜黄澄澄的皮肤。这是一切,这是许多。
在佛眼看来,看到欲望的空性,也就没有道德的牵绊。对于高更来说,是将自己融入土著,像动物一样自在来去,而为了土著民的利益他还可以与自己国家的殖民政府据理力争。他只是做回他自己。他至少是超凡脱俗的。他,和像他一样活着的人们,不会白活;死去,也不会白死。因为他们活着一天,理想就会延续一天。尽管他并不彻悟,却是因为他迷惘的思索而不朽。
高更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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